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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停車位的錯?

小弟在已版上看過許多網友為停車位而發生爭執,而我也相信各有對錯.,其中甘苦我也能了解.

回歸正題,小弟今天下午要外出時去牽車時,被人告知,請我不要再停這裡了.小弟當下回話說,先生,請問這裡不是公有車位嗎?(有畫格子的機車車位).

他回我說,你不是住巷子裡面的住戶嗎?為何停到外頭呢?這裡雖然是公有車位,但是他們住戶有"優先權"先停.
說到這裡,我先說明:我停的地方不是騎樓,而是大馬路上所劃的公有機車車位.

那我又回答那我不能停嗎?他說可以,但是不能停太久,他們有"優先權",並指著並排在我機車後的機車說,這是他們機車,他都沒得停,只好並排.應該是怪我停了他們的車位,導致他們沒得停,

之後說了一大堆,他顯得不太高興,並對著空氣駡三字經(沒對著我),但是這種行為,我已覺得對人不太禮貎了,

又說了一堆,我也不想說太多,因為我趕著外出辦事,所以我就跟他道了歉,並跟他說,之後,我不會再停那裡.小弟也怕之後被"砸車",到時又找不人死無對證,只能自認倒霉.想起 mobile01網友說的,裝沒用,並認錯,減少麻煩,以退為進.

小弟說一大堆,想說的是:
叫我不要停的先生,自身是知名連鎖房屋業者,但是卻做了不正確的示範.但是他卻用了我不能接受的理由.人們會用許多理由去掩飾自己的目的.你大可說,這裡是我要停車的地方,下次你不要停了,直接點吧,

大家會好奇,我為何會道歉呢?基本上我認為我站的住腳,我也沒錯,公有車位本來就是先停先贏嗎?難道,只因為你是附近的住戶,可以隨時叫人讓給人停車呢?只是社會事太複雜我不想涉入,,道歉了事走人.但是並不代表,我是錯的.

小弟如有觀念錯誤請不吝指正,謝謝.也歡迎甘苦談.


2007-04-01 18:3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停車位
習慣就好,台灣的路霸奇景不是一天造成的,那些人會自私到佔車位,想必其他道德水準也好不到哪去,板大就不必跟他一般見識了。

不過台灣的停車位真的很難找,不是說買車都要有固定車位登記才能買嗎?怎麼感覺捷運開通後,車子不減反增?
聽的懂人話的主管才是好主管!!
我是覺得不需要道歉啦,如果覺得怕之後被砸車,就不要停那裡吧,反正你已經決定不要停那裡了

不需要跟這種自私的人道歉啦。
正常啦

台灣人都認為家裡前面的地是自己可以優先使用的,這多年來都沒改過阿...

所以遇到這種情形,你真的就只能摸摸鼻子不跟他吵架..

我弟弟以前就是這樣,沒出社會,不知道這種大家墨守規定

結果跟一住戶發生口角,他馬上找人把我弟的眼睛差點打破

之後找警察也沒用,因為沒拍到..沒證據

..所以嚕..生命無價啦


知名連鎖房屋業者哦,還好啦,我還遇過教堂的管理人呢,哇咧~

這種事絶對不能習慣就好,台灣就是鄉愿太多 (不好意思,但這是事實),
他沒得停不是都並排嗎,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沒得停不是理由,下次 call 拖吊車來吧!

板大的 EQ 實在很好,我覺得做法是對的,但不用道歉,你並不理虧.
要是我,至少也要罵回去,當然,以後就不敢再停了,哎

所以說
政府應該
塗消所有停車格位
舉凡大街小巷
騎樓部份
(能停的)一律收費
(不能停的)開單並依記錄時間加收租金
佔用的攤販收取(租金,環境清潔費,道路交通疏導費,社區區民消防設備裝設費)
車輛部份
不分巷道部份(只保留紅線)其餘停車格一律取消
不分大小車種(機車,腳踏車,三輪車)各種車輛
只要一停車(按時收取租金,且24小時收費)
防礙交通者加收交通疏導費,(紅單另計)
用物品(任何物品佔用道路騎樓者)
有物主者(收取相同於停車租金之費用)
無物主者(清除)查到一律(罰款,並加收清理費用及租金)

這樣一來
佔用道路的成本增加了
停車的成本增加了
不開動的車
就會少了很多






正義魔人 太多
太感謝了各位的安慰,小弟的心情好多了.
不然我在想,我連停個公有車位,都會跟人起衝突,是自己的問題嗎?
可憐的小市民...
有看到一部日劇裏面台詞,成人與小孩子的差別是即使自己沒錯還是會道歉(算是一種成熟的表現)
,不過遇到強詞奪理,講話比大聲又嘴巴不乾淨的人
還有人會忍的住氣嗎,像樓主如果是向對方罵回去的話,是不是只是讓自己血壓升高而已
除了道歉與不道歉,還有其他方法嗎,遇到這種人,真的是會很
lapdswat wrote:
習慣就好,台灣的路霸...(恕刪)

要有車位才能買車應該是日本吧
現在這種停車的糾紛很常發生,像我家原本不是個死巷子後來因為蓋房子的關係變成死巷子
常常就為了停車在吵架,很多都會鴨霸的說這是誰誰誰的位子,搞的停車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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