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一下所謂愛狗這件事情,正的愛狗人士,應該是看到流浪犬就帶回家,好好照
顧,不要讓牠們流落街頭,然後提供幾個捕狗專用電話讓民眾提報流浪狗的行蹤以
方便捕狗大隊捕捉牠們,送到愛狗人士的流浪動物飼養處,在這些動作都完備了之
後,才開始考慮訂定動物保護法,而非在這些動作都沒做好的情況下,急著立法,然
後呢?自己處理流浪狗的民眾算違法,自己處理還得被罰鍰甚至被監禁,這不是很有
趣嗎?
bmw_m3 wrote:
閒聊一下所謂愛狗這件...(恕刪)
我是隻比狗還不如的畜生
我看到你們人類亂定一堆東西來管我們
我很憤怒
我想要表達是:你們人類憑什麼剝奪我們在地球上的生存權及活動自由權利?????
世人皆聰敏
唯獨我腦殘
砲輸腦殘者
智慧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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