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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的道德??

每個被告都有請律師辯護的權利....

但然而被告的迷姦,強制性交,防害秘密,散布猥褻物品,逃亡...等惡劣行徑都很明確...

大律師們是為什麼還要替這些被告辯護??

為了錢?為了公義?

到底是要圖什麼......??

只能說有錢能使鬼推磨.....

還可事前沙盤推演,教戰守則,避重就輕...

有錢真好....^^

===============(以下轉載網路新聞)================================

大陣仗帶三律師準備充分 李宗瑞自動投案

李宗瑞昨天下午透過委任律師與台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郭瑜芳聯繫,表示他想投案,收留他的女子陳美蘭想自首。李宗瑞昨應訊時一度落淚,供稱陳美蘭是他熟識的保險業務員,對他視如己出,今年七月卅一日,他主動到彰化陳美蘭家樓下等候,一見她就可憐兮兮地問:「我可不可以投靠妳?」

投靠保險員陳美蘭 藏身彰化

不知情的陳女收留李宗瑞後,李足不出戶,也不敢用手機或任何方式對外連繫,每天依賴陳女外出買食物,每晚都擔心檢警找上門,無法安睡。

李宗瑞說,唯一的消遣就是上網、看電視新聞,見爸爸李岳蒼為他辭去元大金控董事職,最愛的媽媽也工作不保,又見父母接連遭檢方約談的畫面,自覺很不孝,深夜泣不成聲。

李宗瑞抱怨,同上夜店的一些玩伴常和他分享把妹經,大談一夜風流情史,還以「表哥、表弟」互相戲稱,吃喝玩樂開銷都花他的,他一成了通緝犯,就被當成過街老鼠,這幫夜店玩咖躲得遠遠的,有人還不接他電話、切割他,讓他嚐盡冷暖。

李宗瑞透露,不少女藝人看他有錢,出入開千萬賓利車,根本是死纏著倒貼他,還想跟他回家發生性關係,一副想嫁入豪門的模樣,他想甩都甩不掉。

李宗瑞供稱,被拍的女藝人做愛時都知他在錄影,而且都在討好他,猛擺各種撩人性愛姿勢,根本是「來者不拒」;至於畫面為何會外流?李宗瑞懷疑是黑道勒索不成才惡意散佈。

稱女藝人知錄影 疑黑道散佈

他說,逃亡期間常深夜流淚,一度想了結自己生命,把他視為乾兒子的陳美蘭,後來得知他是通緝犯,規勸他不論結果如何,都要勇敢面對司法,他才決定投案。

昨天下午四點多,李宗瑞透過律師聯繫承辦檢察官郭瑜芳,表示要投案,郭瑜芳在電話中一再確認其身分證字號、生日等資料,並辨識嗓音才確定他是本尊,遂指示他直接到北檢投案,李宗瑞從南部開車北上,每半小時向郭瑜芳通話一次以保持聯繫,一路上通了十多次電話,報告最新狀況。而北檢昨塞滿記者,郭瑜芳傍晚開始須躲在角落講電話,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則下指導棋。

昨晚八點卅五分,李宗瑞抵達北檢,結束逃亡生涯,因李是通緝犯,郭瑜芳當場逮捕、召開偵查庭漏夜偵訊,而陳美蘭也向台中警方自首。

法界人士指出,李宗瑞偷拍迷姦女星,恐面臨刑法強制性交、加重強制性交罪、妨害秘密、散佈猥褻物品等四大罪狀,若依一罪一罰原則,李宗瑞最重可處卅年徒刑,且須面對後續民事求償。



2012-08-24 5:1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大律師 道德
以律師的職業道德來說
本來就可為任何人維護他的權力
就算這個人沒錢卻犯重罪
政府也是會幫他請律師的


醫生不也一樣
難道看病前問你有沒有前科
有前科不醫嗎?

是為了錢也OK
因為沒錢你也不會分他
新聞報說一頭亂髮又疑似好幾天都沒換洗衣物

結果一出來還可以帶三個律師

打死我都不相信他過得很潦倒

會出來投案應該是怕近來大搜索動作被掃到颱風尾的部分有力人士不爽吧!

犯法還可以在法律上慢慢河蟹,反正台灣的司法程度大家有目共睹

講說最高卅年只是唬人的

但得罪很多隱藏人物就不好收尾了

大家準備看戲吧~

AAACD wrote:
到底是要圖什麼......??


嗚~~~
我也好想要參加勘驗證物喔....

快把那三個律師名字報出來
我要向他們請教法律問題



AAACD wrote:
但然而被告的迷姦,強制性交,防害秘密,散布猥褻物品,逃亡...等惡劣行徑都很明確...


坦白講....
除了被通緝逃亡和妨害秘密這部分是比較明確的..

其他部分有很明確嗎?
我個人是滿懷疑的....
其中一個大律師是文聞

因他也相信李嫌沒有迷姦下藥...

也覺得檢方收押李嫌是錯的,

畢竟是李嫌的委任律師,

一定會站在李嫌這邊...

只是李嫌跟大律師說沒有,大律師就要相信沒有呢??

還是大律師教李嫌如何辨解,罪會比較輕,甚至無罪呢??

真是有趣....

=======(以下轉載網路新聞)======================

李宗瑞於昨天晚間8時35分由律師陪同,向檢方投案,接受檢方訊問。李宗瑞辯稱,他和被害人是合意性交,沒有偷拍及散布不雅照,但檢方認為不可採信,在今天凌晨認定他涉犯加重強制性交及妨害祕密等罪嫌重大,為重罪,有逃亡的事實、串證及反覆實施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李宗瑞委任律師文聞步出偵查庭後,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昨天經李父李岳蒼安排才見到李宗瑞。李宗瑞因逃亡3個星期了,因此精神狀況不是很好。記者提問李宗瑞是否有下藥迷姦被害人,文聞回答:「當然沒有、媒體報導不是事實」。


律師這個行業,什麼時候開始和道德有關係了?
律師的工作就是教被告說謊啊,不然說實話被法官重判喔,要走這一行

正義感太強的話會沒有工作的。

AAACD wrote:
只是李嫌跟大律師說沒有,大律師就要相信沒有呢??

還是大律師教李嫌如何辨解,罪會比較輕,甚至無罪呢??


對律師而言有沒有已經不重要
這是法官和特偵組要去頭痛的事
律師要作的是讓犯人得到最輕的處罰

cdrmannkfust wrote:
律師的工作就是教被告說謊啊,不然說實話被法官重判喔,要走這一行


不過有看過薄谷開來的審判還真是大開眼界
第一次看過有人要感謝判自己死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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