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有一莫明奇妙的機器掛在外牆上,經過詢問後,是有線電視公司在亂搞,完全沒告知屋主的情狀下
拉了數根電纜線及加裝強波器,阿公找不到人負責,只有拿到一張工程主任的名片,打電話去數次(阿公、舅
舅、及小弟本人)皆以拖延說沒時間過去扯淡,問警察:人民的褓母說這是兩們兩邊的是,我不管,小弟怕涉
及毀損的問題,不敢亂動,畢竟那是他們公司的財產,等下亂動我站不住腳理虧
目前我的計劃是這樣的:
1.寫存證信函,網路上應可找到範例,但我寄信的對象是他們公司還是那個工程主任?
寫的罪名是侵占或是毀損?
2.直接到網路寫三聯單報案(不知哪來的記憶說這樣人民褓母就會給你比較多一點的關心),
那走此路的話,需要搜集什麼證據嗎?大公司會不會報復,給小弟來個誣告?
如果各位遇到這種情況的話,在不違法律的狀況下,這要如何處理呢?感激不盡。
附上照片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