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覺得警察應該是出現在易肇事路段防止駕駛人違規(跟裝設於路上的雷達照相機用途相同)。
但警察好像是另有目的→抓違規的駕駛人。
雖然違規的人本來就該抓,但是他都違規了...說不定還會撞上守規矩駕駛人或行人...
違規的人該抓該罰,但是誰維護我們這些守規矩的駕駛人呢

還是路邊警察本來就是要抓違規的而不是要防止違規,我誤會了...

疑問:
如果有一輛車闖紅燈撞上了一台合法的駕駛車輛
而轉角處卻安置了警察大人在那等著取諦紅燈右轉的車輛
那麼警察是否可全身而退,無需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警察站在明顯的路口處是否可以避免一場車禍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