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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金問題???

小弟我本來近期要結婚的..
所以還很開心的跑去問婚紗..尋問一些鎖事..
結束後要我們付訂金18000元整..
之前也沒跟我說要付訂金..
突然要我們拿18000元..
現在是怎樣..
想說算了..

想說快結婚了..
就爽快的付了..
過2天..
因為一些因素.小孩現實問題.雙方家長溝通問題有些誤會..
等等太多事情了..
所以導致可能變沒那麼快結婚了..
就是延期了..等陣子雙方溝通妥協好..經濟OK了..
在來談婚事..
我想問我們什麼都還沒做..
只是跟婚紗店溝通了解而已..
什麼都還沒開始..什麼都還沒拍..什麼都還沒拿..也什麼都還沒做..
只是單單的付了訂金18000元整..
因為婚禮的延期..
想說先把訂金18000元..
拿回來可以嗎??
可以當然是很好啦..


可是問題來了..萬一婚紗店不還我們訂金該怎麼辦呢?????


還是自認倒楣呢???
2007-02-27 10:1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訂金問題
正常婚紗店是不會把訂金還給你的,只會跟你說等你決定要結的時候再去拍就好了,期限給你無線,所以你要退還訂金的話,可能要用比較激烈的手段來才可以吧。
有你的不計較分享,這個世界才會進步。
我覺得應拿不回來

建議你從另一角度, 把他改成 "沙龍照'

或朋友 親戚可否替代你的名額

好好講 把這次機會教育

留下一次美好回億

我是覺得很難"全額"拿回訂金....

不過要堅持最重要的一點, 沒有到結完婚還禮服, 絕對不要先付清.
否則你對婚紗店會要什麼沒什麼.
我覺得你要先看你當初簽訂合約的內容
如果婚紗公司寫明訂金不得退還或轉消費而你也簽下了合約
要退應該是比較難的喔
而且你也簽了名也表下你認可了合約內容
所以這應該沒有什麼公不公平可言
因為婚紗公司當初就有寫明了喔

除非用比較激烈的方法
一定要堅持自己想全額退費或轉讓的立場
找他們的主管出來協調解決方式
應該會可以轉讓或延期或退費
可是問題來了..萬一婚紗店不還我們訂金該怎麼辦呢?????
還是自認倒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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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奇怪
又還沒去問
怎問題就出現了
也要等真有問題再來求助吧!!
人的問題也真多
還不成問題就先自己產生了!!



不過你沒確定要怎可能會先要你的訂金
所以凡事想清楚
明明才開始看就決定了還付了訂金
事後還一付莫名奇妙的感覺
要結婚了
思考要熟慮點!!
建議您可以跟當地消保官聯絡,他會教你寫存證信函,試試看可否用條文的方式退訂吧...

(1) 如果付訂金時有簽契約,則以契約所載文字為主。看契約文字中是否有「退訂條件」,如果契約中沒有退訂條件,則比照第(2)點。
(2) 如果付訂金時沒有簽契約或契約中沒有退訂條件,則店家可以一毛不退。
以上,是指消費者自己到業者的固定店面內消費。
如果是路上遇到的推銷或臨時攤位的推銷,則屬於「訪問買賣」,依法可以在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建議您與當地縣市政府的消保官或消基會專家諮詢。

<消費者保護法部份條文>
第十 九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 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 ,無效。

郵購買賣:指企業經營者以郵寄或其他遞送方式,而為商品買賣之交易型態。
訪問買賣: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在消費者之住居所或其他場所從事銷售,而發生之買賣行為。

進入mobile01是敗家的開始...
喔 … 我的一萬元訂金現在也被套牢了

話說當時我帶女朋友去訂婚紗

結果,對方家長還沒準備好嫁女兒(差點鬧革命!哇…拍個婚紗有這麼嚴重嗎?)

於是,就這麼延了半年多,可能下個月會去拍吧 …
mouthwood wrote:
喔 … 我的一萬元訂...(恕刪)


怎麼可能不嚴重,不先請示父母就直接辦,在父眼中就是不尊重他們,拍婚紗就是不尊重的開始,能不嚴 重嗎?
您小孩將來沒先報請您,就抱了一本婚紗照回來說:『爸媽,我要嫁給這個人了,也拍好婚紗了。』.....
結婚畢竟不是2個人的事情,而是2家人事情,所以拍婚紗其實可以緩一下,等雙方家長都同意小倆口結婚,再開始著手拍婚紗比較好,免得雙方家長有一方橋不定,還是什麼事情不爽,結婚其實很累人的唷!光買一些瑣碎東西就快發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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