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一個人,跑到我家來打我家的狗,
然後我保護我家的狗,被他推倒,然後他就到外面那一個木棍,
直接往我肚子戳,隨後,我報警,警察來說:如果他再來,就再通知我們
然後他得知我報警後,又再次過來,用菜刀的刀柄打我的頭,導致我的頭部腫起來
並且說:我不打狗,我打你!
我再次報警,我跟警察說,我要告他傷害,他說:到醫院驗傷
我去醫院驗傷,驗傷單(民事訴訟)拿到了,可以告他嗎?
有驗傷單及人證(我媽)
這樣可以告他嗎?告他時,注意事項為何,要怎麼告呢?
knifeking1993 wrote:
今天,有一個人,跑到我家來打我家的狗,
然後我保護我家的狗,被他推倒,然後他就到外面那一個木棍,
直接往我肚子戳,隨後,我報警,警察來說:如果他再來,就再通知我們
然後他得知我報警後,又再次過來,用菜刀的刀柄打我的頭,導致我的頭部腫起來
並且說:我不打狗,我打你!
我再次報警,我跟警察說,我要告他傷害,他說:到醫院驗傷
我去醫院驗傷,驗傷單(民事訴訟)拿到了,可以告他嗎?
有驗傷單及人證(我媽)
這樣可以告他嗎?告他時,注意事項為何,要怎麼告呢?
所以他幹麻突然跑他你家打狗啊?
是鄰居還是莫名其妙沒見過的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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