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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二男"屢次"性騷擾欺負女同學不用關!!

FYR:請google: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二、二十七、六十五條

我國刑法規定「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也就是說「未滿十四歲的人」是「無責任能力」,不受刑法的訴追與處罰,但是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四歲的人仍有「少年事件處理法」的適用,少年法庭仍可對少年施以訓誡、保護管束或感化教育等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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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高雄市
事由:國二女經常被同校一名男生在下課或放學時,故意觸碰胸部,甚至其他敏感部位。國二女若不讓對方觸碰就被毆打
國二女轉到新校,國二男也轉到同所新校,一樣對女生動手動腳,不從即毆打

(以上為網路看到的,對加害者家長及學校處理方法感到無言,因為女生原就讀的學校否認知道女生遭到性騷擾,且表示不曉得女生轉學的原因..)





礙於少年事件處理法
大只概能對少年施以訓誡、保護管束或感化教育等處分
請問生女兒的媽媽要如何教女兒自保?
kn4624 wrote:
最好你兒子都不會犯錯...(恕刪)

拍謝~我生的是女兒,目前8歲
對加害者有異常同理心,這敢情是?

我贊成給初犯改過自新的機會
屢犯就免了,直接以成人法律判
因為其偏差行為絕非三兩天能變好
小狼變大狼例證:
"剛出獄性侵犯黃建憲廿一歲 勒斃女教師"


補充:查了一下該生轉校原因---品行不良
昏倒=_=
把問題學生踢給他校就能變好嗎?
2012-05-30 8:5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女同學

noelle wrote:
FYR:google...(恕刪)


對男方家長提出連帶責任~~
應該有效~~
noelle wrote:
FYR:google...(恕刪)


這種事情只能動用菊花私刑處理那男同鞋.....

找幾個未滿14歲的國中生,把這個人押到暗巷雞姦

noelle wrote:
FYR:google...(恕刪)


找另一堆人打回去不就得了
照三餐打
既然無法可管就動用人誅啊
noelle wrote:
大只概能對少年施以訓誡、保護管束或感化教育等處分


什麼都要關
真是夠了
最好你兒子都不會犯錯
最好國二女都不會作壞事

eafv wrote:
既然無法可管就動用人誅啊


怎麼個無法可管?
分明是你目無法紀
kn4624 wrote:
最好你兒子都不會犯錯...(恕刪)

拍謝~我生的是女兒,目前8歲
對加害者有異常同理心,這敢情是?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kn4624 wrote:
什麼都要關
真是夠了
最好你兒子都不會犯錯
最好國二女都不會作壞事


你生個女兒讓大家摸 讓大家毆打 再來講這種話~~

再者 國二女做壞事 就需要被人摸被人打?


我生的也是女兒

noelle wrote:
地點:高雄市
事由:國二女經常被同校一名男生在下課或放學時,故意觸碰胸部,甚至其他敏感部位。國二女若不讓對方觸碰就被毆打
國二女轉到新校,國二男也轉到同所新校,一樣對女生動手動腳,不從即毆打

(以上為網路看到的,對加害者家長及學校處理方法感到無言,因為女生原就讀的學校否認知道女生遭到性騷擾,且表示不曉得女生轉學的原因..)

我比較好奇一個點
女學生因此轉學了
為何男同學後來也跟著轉進同一所學校
純粹巧合?
還是男同學的家長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幫兇?

noelle wrote:
FYR:請googl...(恕刪)


學校好像有通報機制
這件事似乎是學校隱匿
如果家長不硬起來...也只能夠一直被欺侮

諷刺的是
大家一直說尊師重道 等真的出包了 學校裡的老師孬的跟俗辣一樣
這就是老師的正義道德觀 平時道貌岸然 實際上說一套 做一套
噁心死了~~
很多家長怕麻煩沒提告想息事寧人吧
2個都一起轉到同學校是怪了些
大概本來就住附近
轉校也轉到一樣
應該沒被告所以一樣在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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