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大大
本人於上個月上班途中
開車右轉時 不慎 右後輪 碾到1位婦人
於是立即停下,並協助送往醫院
醫院檢視並未有骨折
本人無違規,但對方也在斑馬線上
應屬於 個人過失傷害吧
今日來 其妹妹表示 希望已五萬元和解
個人感覺是有點太多
但也因為 受傷著 住台北 本人住新竹
在1個月其間 僅有電話關心
並無實際到台北區探視受傷著
(之前也備她妹妹責罵1頓,表示後來她無法行走,吃飯無人照料等等
我也表示非常抱歉,工作忙碌等等)
問了1些人意見,並非有骨折,五算似乎有些多
對方狀況,腳被碾到,約1周無法行走,後1個月電話關心,可行走,但還是會有些 經 不舒服
rock750413 wrote:
想請問各位大大
本人於上個月上班途中
開車右轉時 不慎 右後輪 碾到1位婦人
於是立即停下,並協助送往醫院
醫院檢視並未有骨折
本人無違規,但對方也在斑馬線上
應屬於 個人過失傷害吧
今日來 其妹妹表示 希望已五萬元和解
個人感覺是有點太多
但也因為 受傷著 住台北 本人住新竹
在1個月其間 僅有電話關心
並無實際到台北區探視受傷著
(之前也備她妹妹責罵1頓,表示後來她無法行走,吃飯無人照料等等
我也表示非常抱歉,工作忙碌等等)
問了1些人意見,並非有骨折,五算似乎有些多
對方狀況,腳被碾到,約1周無法行走,後1個月電話關心,可行走,但還是會有些 經 不舒服
怎麼輾的,輾到腳,腳掌?小腿?
沒骨折要5萬??
對方幾歲??年紀大婦人會有骨質疏鬆
有撞倒嗎?
你是如何得知輾到人的
有報警嗎?驗傷單內容是???
我想到前幾天這篇,提款機
就沒有金額多少的問題
雙方同意就可以了
但是記得一定要叫保險公司到場
或許你去對方戶籍地區公所
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會比較快一點
也有法律效用
如果你要談的是將來上法院的話
民事賠償對方可以請求的項目
醫藥支出 (須負單據)... 減少工作收入 (需附證明)
看護費用 (需附證明)... 精神損失 (這點比較難)
然後再看雙方肇事比例
才能判定誰要賠償誰多少錢
米多 wrote:
今日來 其妹妹表示 希望已五萬元和解
個人感覺是有點太多
但也因為 受傷著 住台北 本人住新竹
在1個月其間 僅有電話關心
並無實際到台北區探視受傷著
(之前也備她妹妹責罵1頓,表示後來她無法行走,吃飯無人照料等等
我也表示非常抱歉,工作忙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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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母前年也發生過類似的車禍
轉彎車去撞到綠燈走斑馬線的路人
雖然只是擦撞 但是也在床上躺了一個多月
之後持續的復健
身體上 以及整個家庭的負擔
當初 我本來是要搞得和解不成
上法院去好好跟他耗 理賠多少都無所謂
因為全家那一陣子都很難過
一個好好的人 被過失弄得生活不能自理
那個人有保第三人險 可是我是打算要讓那個人得到教訓
打定主意要打過失傷害的刑事部份
過失傷害易科罰金的部分 保險公司可不會理賠
要讓他多跑跑法院 多賠點錢
後來 家母要我放過他 也不想為這事煩心
我列了十來萬 最後調解人砍個零頭 總共拿到十二萬的樣子
不過 家母全把他捐了
如果如他所說 她無法行走,吃飯無人照料等等
請去同理自己或自己親人的身體發生這樣情形
你覺得多不多
話說回來 透過這次理賠的經驗
我也有幾點建議給你
第一點 除了強制險之外 有沒有保第三人等險種
第二點 如果只有強制險 請去研讀一下內容 或上網查一下其他人的經驗
並且幫助他收集單據 來盡量申請理賠
保險公司不會主動告訴你 還會裝死
強制險不是只有出健保以外的醫療單據
比如說
如果如他所說的造成如此巨大的生活不便 且須人照料
請他找醫生在診斷證明上開列 需專人看護多久
強制險有理賠一個月的看護費用
重點是 可以主張 近親看護
這個金額 就有很大的幫助了
請多表達你的道歉跟關心 這比錢來的重要
另外 請多做功課 並向保險公司爭取該有的理賠
保險公司賠得越多 你就可以少付出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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