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帳戶借給老哥使用,老哥是搞網拍,結果有一次客戶匯款要跟他買東西
老哥也準時出貨給對方,結果宅配公司把商品搞丟了,雙方都不知情的狀況下
對方以為我哥沒給他貨,於是拿著收據去警局報案(收據金額240元),我們的警察先生,第一時間情況下
先將我的帳號凍結住(無任何查帳的狀況下先凍結),後來進一步與當事人詢問了解狀況
雙方這時候才誤會冰釋,對方很有誠意道歉且願意取消告訴
問題來了,警察先生告知,因為這是公訴罪,無法撤銷告訴,信用被記上一個大過不提
我所有名下帳戶全部被凍結包括信用卡ˋ提款卡全部無法使用,警察先生說要等法院開庭才可以撤告,目前名下所有帳戶已經被凍結八個月,完全無法使用
請問各位大大,是否有方法可以處理這災難,感恩!
PS 請問警察是否可以在不用查探的情況下直接凍結帳戶,如果是的話,難道不會有人惡意匯款給厭惡的人,然後說他是詐騙集團,請警方凍結他帳戶,結果對方名下所有帳戶都無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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