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睹了在我面前5公尺不到的飛車搶劫

小弟手不夠長,在歹徒跟我擦身而過的時候,沒能抓住他,把他拖下車來

唯一能作的,只是記下車號,當場報案,並告知歹徒逃逸方向
報完案以後,就繼續跟著閃光逛我的夜市...
隔了1個多禮拜後,一名警員打來,說現在已經有疑犯照片了,希望我可以去分局一趟
我去了,也作了筆錄,也看到了當初的那個搶犯的照片了
一切結束後,我就乖乖的回來迎接我的期末考

又過了一個多禮拜,昨天晚上,警員又打來說他們抓到人了
因為今天要移送,所以請我必定今天一定要過去一趟,指認嫌犯
抱著2科六個學分被當的風險,我匆匆塗鴉完我的考卷,趕到分局去
今天是我第一次見到當天的被害者,除了他以外,另外還有4名被害者
作了筆錄,指認了人犯
(這裡我有一點小小不滿,就是警察伯伯居然讓我跟他面對面指認,不過因為家中長輩也在警界服務,所以我從小就知道警察的辛苦,這裡就不累述了)
讓我比較覺得有點不太能承受的地方,是被害者源源不斷的感謝聲
我能體會他們的感覺,東西能找回來,壞人能繩之以法,是一件很令人高興的事
可是
這個犯人,搶了4個人,幾乎都是在鬧區
我卻是唯一一個的證人
讓我覺得有一點小小的悲哀
而那群媽媽姊姊被害者們的熱情
(甚至有人說要讓我去給內政部表揚

讓我有著欣慰,一點點的驕傲,和一點點的難過
一件很簡單的見義勇為的事情(只是撥撥電話、記記車號)
在現代人的眼裡,居然是這麼稀奇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