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業一段時間.一直找不到符合我需要的工作(我要帶小孩.可是公司都要求需配合加班~每天晚間加3~4小時.假日也需配合公司出貨加班).還有就是薪水都是日薪或時薪.然後要求我加班補薪水到18780.午/晚餐還要吃自己)最近找到一家辦理車貸的公司.剛好遇到認識的人也在那裡上班.她已經做1個多月了.聽她轉述工作就是打電話開發車貸或資金有需要的客戶.一個月底薪+全勤18000.午餐自理.週休二日(剛好可以帶小孩).業績到有業績獎金(每月業績至少需60萬).公司我查過有營登.最近開始公司有加入勞健保.想請問有以上的這些條件(營登/勞健保.)那這家公司算是合法的嗎?(因為我老公非常反對我去這家公司上班.想舉例來說服他)3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