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遇到勞資糾紛了.....文長

沒有想到我也會有遇到勞資糾紛的一天
事情是這樣的,文章有點長.....


本人於101年2/21面試於該公司
該公司是一家文具中型批發商,員工只有老闆,老闆娘,老闆姐姐,老闆兒子
一個業務,還有三月一日才到職的會計&倉管人員
簡單來說就是一個家族企業,有勞健保
會選擇在那邊上班完完全全只是因為離我家超級近
大概走路不到十分鐘就可以到

當天上午面試完負責人要我當天下午即刻上班
並且大致告知工作內容,上班時間為AM8:00~PM6:00 正職人員月薪25000
休假制度為周休二日,並強調與公家單位一樣見紅就休
面試時該公司負責人完全沒有提及"到職未滿半個月假日不給薪"
這個屬於他們公司"自己規定的規定"
另有有提到228公司也是休假

就在3/3(六)我以為是補班的那天照常到公司上班
大約中午左右該公司負責人請我至辦公室並交給我現金4150元
說明是2月份的薪資,當時我只覺得金額似乎不太正確
但是由於工作忙碌並無法當場立即試算
待下班後回家一經試算發現公司竟然就以我到職日開始
實際上班的天數去結算薪資2/21(半天),2/22,2/22,2/24,2/29(上班天數共4.5日)
(25000/30=830元 830*5=4150)

3/6(日)公司為休假日
待3/5(一)上班我與負責人說明我當初面試項目明明是月薪人員
但薪資結算怎麼會是以日薪的方式?
且比工讀生還不如,時薪還不到最低薪資標準
該公司負責人竟然以我到職未滿半個月為由回答我薪資本來就該如此計算
還說勞基法也是這樣規定
原本應該是4.5日的薪資他們已經"很好心"的算五天給我了
沒想到我這麼愛計較當初也不會用我,如果我有不滿可以去告他!!(不只一次這樣強調)

而且既然228當日沒有算放假,在3/3那天還是要我到公司上班,
事後才說明當天是算加班,三月份薪水會再多一天給我
但如果是算加班,既然是假日事後應該以1.5倍薪資計算呢?
當我詢問該公司負責人此事時他並未回答我這個問題
只說覺得我是個愛計較的人什麼都算得這麼清楚
但說真的如果不是他們這麼過分
我又怎麼會有既然要算就來算清楚的態度呢?

整個談離職個過程我都以理性客氣的方式來對待
但不知是否因為該公司負責人心知理虧
沒講幾句便一直用情緒性咆哮字眼或是敲打桌面讓人心生恐懼
甚至要我滾出辦公司,還說我愛計較從沒遇到像我這樣的人...
我想在法律上我應該是站得住腳,也沒有想要站公司絲毫的便宜
在職期間雖不長但每日都是戰戰兢兢認真學習
沒有絲毫的懈怠,從不遲到早退,自認沒有絲毫一點虧欠於公司

我從沒有想過要佔公司一丁點的便宜
但是應得的就該給不是嗎?
我只是想捍衛自己應得的權利卻被說是愛計較的人
應得並不等於多給
應得是本來就該給的,該公司負責人卻講得好像他們有多寬宏大量一樣!!?
這是我實際以認真工作去換來的!!
我想該公司負責人的觀念真的需要很大的俢正
商談過程負責人的態度只能以蠻橫不講理來形容
若是沒出社會多久的女生可能早就被嚇哭而自認倒楣作罷
該公司負責人到底因為這樣欺負過多少就職人!!??

該公司負責人要我四月五日那天再去公司領薪水
本應如此,但是該公司負責人的態度讓人不禁擔心事情經過一個月後是否真的領得到薪資...
應該是說我已經對該公司不信任了
所以希望公司當天結算我的薪資
經過溝通無效後我離開公司返家

想說跟勞工局檢舉
金額其實不大
但是這口氣又吞不太下去
被坑還被兇.....我到底該怎麼辦
各位如果遇到這樣的事情會摸摸鼻子算了嗎?

ps;商談過程我有錄音存證
2012-03-06 0:4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勞資糾紛
這很常見

上班未滿一個月

薪水的確是以實際上班天數來算的

ex. 25000/30 = 一天的錢

有良心一點會以2月份29天來除

畢竟根本沒完整的從當月1號工作至月底,如何發"月薪" ?

禮服秋 wrote:
這很常見上班未滿一個...(恕刪)


這在業界來說算是常規吧
畢竟樓主實際上班天數不到5天
說實在老闆給這種薪資算正常
按天數計算 我想不出那裏不合理
RoyalGray wrote:
實際上班的天數去結算薪資2/21(半天),2/22,2/23,2/24,2/29(上班天數共4.5日)
(25000/30=830元 830*5=4150)

單就二月份薪資來看,確實是如此計算的。

提醒您,到職月份沒有破月,是以"日薪"計算,
當然,離職月份沒有破月,也是以"日薪"計算,所以離職也要"看日子"喔~
Peace, love and Pinstripes.

月薪制人員薪資應該是

22~29 = 8天

25,000 X 8.5/29 = 7324

老闆的確少給你錢, 你去申訴會贏的

majumi wrote:
單就二月份薪資來看,...(恕刪)


他是領月薪.....不是日薪計
不要 滿嘴人情義理~做的都是傷天害理!! 做善事 是要照亮別人 不是造就自己!!

RoyalGray wrote:
沒有想到我也會有遇到...(恕刪)


快點告啊

別得過且過


禮服秋 wrote:
這很常見

上班未滿一個月

薪水的確是以實際上班天數來算的
...(恕刪)


+1

我們公司也是如此

舉列

若月底是周六日

若周五上班

只發週五薪資

周六日不發
RoyalGray wrote:
結算薪資2/21(半天),2/22,2/22,2/24,2/29(上班天數共4.5日)...(恕刪)


原來22號上一天班可以算兩天薪水

像你這種高級人才, 實在不應該屈就在這種小公司當倉管

建議你直接向總統府毛遂自薦當行政院長好了, 這樣台灣未來發展一定精采可期
很多公司都是這樣吧?
就算是月薪, 除非做滿一個月
到職和離職的那個月都是用日薪計算
所以要選對日子到職和離職.....
不過...人資也是不是省油的燈
  • 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