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弟的學校新大樓外觀都已經好了,只剩內部還沒用好;回首蓋大樓的情況,小弟發現在施工的時候地基只是用挖的,大概挖了二至三層樓的地下室那種高度吧!!在北部看蓋大樓第一件事一定先打樁進去,在開始施工,這點就是小弟所疑惑的,我租屋處附近的新施工的飯店也是先打樁進去,才開挖,只是第一次看到這樣用地基滿傻眼的,小弟也對建築不了解,所以想請問01上面的大大這樣的施工是否正確呢??我們新大樓地上七層地下兩層;可惜要畢業了,用不到了!!
jameschou wrote:最近小弟的學校新大樓...(恕刪) 通常建築師設計建築物前會先作地質鑽探 得知地層土壤的承載力夠不夠~那是地層的土壤承載力不足以支撐建築物的重量才需要打基樁~~如果承載力足夠就不需要浪費錢打基樁~基樁就是你所說的水泥柱~
在規劃設計時一般來說都會先進行地質鑽探以評估當地土壤承載力夠不夠一般來說,土壤承載力N值>50就是非常好的地質當然~各地之地質普遍不太相同以台北市為例,大多為沉積之黏土層,承載力不足以承受高樓建物自身重量故要先以打樁方式將建物重量傳遞到深土岩盤建築設計有安全係數存在法規規定安全係數要1以上簡單的說建物自重如20000噸,基礎設計必須達到40000噸以上更簡單的說.....就是再把同樣的一棟建物疊上去都還能承受的住以樓主說的....地上七層地下兩層建物在澎湖的話....應該筏式基礎已經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