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看社會新聞時對強暴犯沒什麼感覺,當小弟生了一個女兒後,對強暴犯有很大的感觸...一個畜生會
讓一個家庭及一個女孩的一生全部有毀壞掉...為什麼台灣的法律總是判的很輕呢?放出來後都沒有配套方法
呢?美國的梅根法案等等...雖說不然降低,但可以讓周遭的人可以提防點,可以讓自己小孩可以遠離這些人.
尤其剛看社會新聞,一群人脅迫少女然後強暴他,還不只一次...這群畜生應該要判重點...不要因為狗臭的
未滿18歲而輕判...請法官想想,在參考外國的資料,強暴犯的在犯率是很大的...有些人就不要放出來害人了.
宜蘭小銘 wrote:
以前看社會新聞時對強暴犯沒什麼感覺,當小弟生了一個女兒後,對強暴犯有很大的感觸...一個畜生會
讓一個家庭及一個女孩的一生全部有毀壞掉...為什麼台灣的法律總是判的很輕呢?放出來後都沒有配套方法
呢?美國的梅根法案等等...雖說不然降低,但可以讓周遭的人可以提防點,可以讓自己小孩可以遠離這些人.
尤其剛看社會新聞,一群人脅迫少女然後強暴他,還不只一次...這群畜生應該要判重點...不要因為狗臭的
未滿18歲而輕判...請法官想想,在參考外國的資料,強暴犯的在犯率是很大的...有些人就不要放出來害人了.
要是我 我會帶根球棍
接下來 大家都知道了...
在台灣 只要不弄出人命
重傷害 刑罰是不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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