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小弟在FB看到好友的朋友的近況這究竟是甚麼觀念呢......可怕的是還有朋友回這樣的文安慰她"這樣的狀況如果發生在講究人權至上的國家的話,顧客甚至是可以告店家的,因為碗的設計不良造成打翻或燙傷,因為店的地板有斜或是有滑造成打翻.....最有名的就是美國麥XX速食店的咖啡太燙,杯蓋未標明害老太太燙傷嘴巴因而賠了具額賠償金的例子.....不過在台灣,這種事講究的是情理多於法,既然是情理多於法,老闆娘就真的太少了那份作生意該有的情了......"
老實說 如果是我 自己不小心打翻 我會跟店家說不好意思 請他清理一下然後再買一碗....而不是怪老闆 老闆重煮一碗給你 不收錢 算好心不給你 也算應該 他幹嘛因為你自己的不小心還要在賠上另外一碗的成本給你?拜託 你在店門口打翻 要清的還是他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