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的那條路兩邊畫有合法停車格,中間寬度剛好可以雙向通行.
直的那條寬度就只剩一半,兩邊畫紅線完全不能停車,也是可以雙向通行.
上星期我載小孩去上學的時候(7:30am),竟然有一台車白目到停在路口的轉角.
車身的後半段就擋在路口斑馬線上,讓很多走路上學的小孩被迫要繞過車子走到馬路上.
之後我一到達辦公室(8:30am),馬上就打1999請他們報拖吊.
本來我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了,沒想到我下午3點回家的時候,
竟然看見同一台車還在那裡,只是車窗多夾了一張違規停車逕行舉發的單子.
當場我就馬上打電話到1999,這次我的口氣就不是很好了.
我說這是一個鄰近小學的路口,車子停在轉角又擋住斑馬線,孩童上下學非常危險.
我在電話中還強調我早上就已經檢舉過了,為什麼不能拖吊走呢!?光開罰單有什麼用!?
之後我乾脆就待在旁邊,看警察會不會來處理.
過了5分鐘後警察到了,但是並沒有帶來拖吊車,反而是拿起手機打電話通知車主.
只見車主從旁邊的店面走出來(應該是老闆才會從早停到晚),然後拿出鑰匙把車開走.
我的疑問是...台北市的警察什麼時候變這麼好心了!?
路口違規停車一整天,警察不拖吊還通知車主來移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