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小弟突然閃過一個念頭(看了電信公司的廣告)不知道有沒有人提過或想過類似的事情在此以"泡麵"作為舉例好了今天假設一口氣買了10包泡麵好了,那你想什麼時候吃完都是你自己的自由,當然也可以送人或丟掉~這都是很合理的那疑問來了現在假設我每個月花299的月租費買了60分鐘的通話時間,但電信公司卻強制規定依定要在一個月以內"吃"完,沒吃完也還是一定要付一樣的錢請問這樣是不是有點不公平呢??(如果有什麼思考不周延的 還請大家鞭小力一點嗨~)
sam889911 wrote:剛小弟突然閃過一個念...(恕刪) 其實泡麵對身體可能不是太好,別常吃~預付卡跟泡麵類似,半年內消化完即可~月租是線路租金,跟存貨不同,租金是費用~如果你有會計學的概念,大概會知道資產、負債、費用和利益(獲利或利潤)的差別~
sam889911 wrote:現在假設我每個月花299的月租費買了60分鐘的通話時間...(恕刪) 你是租,不是買,要多少的資費自己算好再租當然你有錢可以自己買設備建機房.架基地台.再去申請執照這樣你就算買了,愛怎麼用隨你高興
sam889911 wrote:剛小弟突然閃過一個念...(恕刪) 除了預付卡也有像你說的那種月租型這個月打不完可下個月再打自己找吧只能說你的念頭不太正確@@我舉一個例子我去一家吃到飽的店結果我沒吃飽那我是不是可以跟店家說 改天我再來吃飽?
honglun wrote:你就把他想成你買了一...(恕刪) 空空如也 wrote:其實泡麵對身體可能不...(恕刪) Hope`& wish wrote:除了預付卡也有像...(恕刪) 長知識了~感謝大家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