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的蒙太奇式畫像,後來被認為不符實際被放棄
犯人騎乘的使用YAMAHA 350R1改造成的HONDA假警車
案發地點,府中監獄的圍牆附近
這次被搶金額達3億日元(2億9430萬7500日元)是當時搶劫犯罪涉案金額最高的一次[2]。此後涉案金額也有超過3億日元[3],但是根據1968年的物價水平,那時候的3億日元相當於現在的(2010年)20到30億日元,所以從價值上來講無出其右。而且其後長達7年的追查還花去了9億日元。
雖然俗稱三億日元搶劫事件,但是在日本法律中這次屬於盜竊而不是搶劫。
1975年(昭和50年)12月10日,超過刑事訴訟時效年限(7年)。1988年(昭和63年)12月10日,超過民事訴訟時效年限(20年)。成為日本犯罪史上的一樁無頭案。
轉載自維基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