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mpupu wrote:我以前是1.追野狗,追到就結束.2.半夜高速公路開車飆極速.(這應該有點危險)3.開車off road.4.瘋狂吃垃圾食物5...... 6.舒壓輕功排毒7.喝茶吃魚8.想要肉慾就戰制服酒店~手工~秀舞~S框~想要談情說愛就去禮服店噴射完~就不亂想了~也比較好睡不然來01討砲也不錯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