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退伍後第一份工作領到錢之後,領薪當天人還在公司就接到家裡打來跟我要錢的電話
我剛踏入社會薪水24k,每個月還有學貸4000要還銀行,給家裡5000還被說少,說5000這價位我也敢拿出來,當下直接就被加碼到一萬,也因為住家裡這點常被拿來說嘴,父母自從分到遺產後就沒有在工作了,時常往親戚那跑,比較其它人的孝親費,說給他們5000說在親戚面前都不知道如何回答,如果照他們要求給一萬,每月扣掉學貸跟上班交通費用及在外的三餐,剩下來的大概只有1.2千吧,完全存不到錢,好想搬到外面住。。。
各位先進認為要給家裡多少才何理呢,希望各位給小弟點意見了
更新:
現在三餐都是在外吃的,回到家就只剩睡覺吧
畢竟工作的地方離家算小遠
也無法騎車通勤,都是騎車去坐公車然後又轉搭捷運
交通費一天來回就幾乎要機車加滿一桶油的錢了
要不然我也想騎車上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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