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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FB被人罵想提告對方】

對方是大學同學,從大二就結下樑子。
雖然都是小事但久而久之聚集起來也就成了大事....

許多小事我也不多說,整體雙方彼此的共同好友大多都是認為他是有問題的那一個。

每次我和他摩擦後我總是被師長極力勸退的那一個,也是較能接受的那一個。
但久而久之總感覺不是都被打不〝唉〞的吧!

FB上我也無與他結友,這衝突是在彼此共同朋友塗鴉板發生的。
註:他個人是在三X三X當服務員。

以下是我個人從FB截圖後塗掉人名的對話:
(當中「我:吳;他:廖」)

另外提到:因為圖片蓋掉太多名稱,實際上所有留言中只有我跟他是男生,這樣他有一段英文提到〝男人〞是否足以構成指名道姓?

圖一:
http://flic.kr/p/ax1MZj


圖二:
http://flic.kr/p/awY6y2




以上內容不知構不構成:公然侮辱或其他罪名?

要是構成我應該如何走管道執行呢?
評估之下如果可行我並不打算和解,就算要和解我有哪些條件提供和解呢?
例:登報三日道歉? 或其他?

因為他十分可惡,雖是小事我非得給他難忘的記憶!

2011-10-19 1:4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FB

吳棕源 wrote:
對方是大學同學,從大...(恕刪)


就拿這兩張照片+網頁去戶籍地派出所提告就行了,記得拿三聯單..

之前FB沒在台灣設代理,所以都不受理境外糾紛,現在在台灣已有分公司還是業務辦公室,可以提告.
吳棕源 wrote:
對方是大學同學,從大...(恕刪)


對不起,不過我想問下為什麼你的FB有可以按?

你們在國外嘛?不然趕嘛 PLEASE SPEAKING ENGLISH?
吳棕源 wrote:
【在FB被人罵想提告對方】...(恕刪)

要告就去法院告,來這邊要講給誰聽?這邊又不是法院。

三皇三家幹嘛要X來X去?
辛苦的打字,只是為了充實資源回收桶的容量~~
要按爛必須使用G瀏覽器才能安裝,安裝後也只能在G瀏覽器下才會顯示也才能按。
如果單用IE聽朋友說如果被對方按爛會減讚的次數,如果0讚卻被按爛會變成-1讚。
吳棕源 wrote:
對方是大學同學,從大...(恕刪)



說fuck不見得能提告的成
就跟台灣的國罵語助詞一樣
再者他又沒指名道姓說是你
你自己跳進去他挖的洞裡面
所以請善用封鎖和檢舉吧


只是發洩語 罵「幹」字不起訴

吳棕源 wrote:
對方是大學同學,從大...(恕刪)

特別為了取暖開新帳號?本尊是誰啊?


你按回報了嗎?

皮很丘 wrote:
之前FB沒在台灣設代理,所以都不受理境外糾紛,現在在台灣已有分公司還是業務辦公室,可以提告....(恕刪)


好像不是這樣吧
兩造雙方互不認識,需要至FB調IP確認對方身份,才會有FB的事
本案事主已知對方是他的同學,也可以舉證,直接去警局報案,警方筆錄作好後就可以函送了
樓主你這位大學同學的英文.......

不知道法官會不會受理
法官:看不懂在寫什麼, 你確定他在罵你嗎?

吳棕源 wrote:
要按爛必須使用G瀏覽...(恕刪)


謝謝你在生氣中還回答問題

不過就像其他人說的,他也沒@你,這樣好像他也可以說他又不是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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