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侵占問題請教,法律達人請進,感恩

小弟住的社區和對面的大樓是同一個建商蓋的,但是因為建商倒閉的關係,所以我們一開始沒有成立管理委員會,對面有成立A管委會,而我們今年也成立了B管委會,我們B管委會有18個車位在A管委會的地下室,但是A管委會擅自把我們的車位出租,每個每月750元,已經出租7年了,最近向他們交涉時,才知道有9個車位已經損害了,無法升降,請問我們可以向他們要求賠償嗎?還有過去7年的不當得利嗎?因為A管委會實在很惡劣,嘲笑我們只是個小社區,而且沒錢還想打官司,實在沒法嚥下這口氣,請對法律有了解的大大幫忙一下,謝謝
2006-11-15 17:2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法律達人
找所住轄區的調解委員會(如xx鄉鎮市或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委員會受理後會找兩造雙方就案情,作出最適當調解,他們所作出的調解處份具有法律效率,而這個服務是免費的,供您作參考。
嫌妳們小,那就是對方大囉~~~


那麼如果妳們打贏,那她們是不是就賠大了??????
請問是這樣嗎???
真相永遠只有一個!
我想你們第一步要找出證明那些車位是屬於你們的
不然怎麼打官司啊
歡迎來我的相本參觀 [url]http://album.blog.yam.com/judoyang[/url]
我們已經找出哪些車位是我們的了,再使用執照上有注名,對方也承認是我們的,也去調解委員會2次了,但是對方都沒有出席,調解委員會有給我一張對方2次都沒出席的證明,向對方求償7年的不當得利再加上維修的費用約130萬左右,只是如果去法院按鈴申告,法院會派義務律師給我們,對嗎?
申請調解,依該條例無強制效力,對方縱使無誠意協調,也無任何法律上效力,
若貴管委會,有相當之證據證明該被無權占有之停車位被該不肖之管委會使用的話,且對方亦有承認的證據由貴會掌握的話,
請直接提出訴訟,向對方起訴請求,返還該停車位及相當租金之不當得利之利息,甚至損壞的停車位也可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向對方請求,但上述的主張及證據之提出
涉及訴訟上之攻防實務,若貴會無法律實務工作者參與,
建議向各地的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提供協助,
他們會很樂意的提供專業的諮詢的,甚至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將可由該會免費指派專業律師會貴會伸張正義,請加油別放棄這個機會!^^
你們已有調委會對方2次都沒出席的證明,顯見對方為有犯意的惡意當事人,正義已站在你們這一方,求助法律扶助基金會是一可供您參考外,本人再提供您另一方法,集合住戶愈多愈好,攜帶調委會給您及您所準備的相關資料,由您領一群人找貴轄區當選具有法律背景的立法委員,陳情您的案件,明年立委就要改選,看到一大堆人(儘量找最多的人)人的選票來這,眼睛一定為之一亮,這時就由您作代表向委員陳訴相關案情,相信委員一定會幫你們處理。(你們也可法律兩種選像同時進行)
請直接提出訴訟吧
當對方都已經知道是你們的車位卻還要去佔用並享受使用收益的權利
很明顯的,這個已經構成故意的事實了
你們的權利已經被侵害,去提出訴訟...

針對車位設備故障請求損害賠償
針對租金請求不當得利之翻還


大概就是這樣了

你們可以找法扶基金來協助
或者請教各大學法律系的法律扶助會

但如果要走上訴訟這條路線的話
還是建議請律師來處理這樣的問題

收費上的話,如果案件單純的話,一個審級行情價大多在4~5萬左右
全棟大樓分攤一下應該不會太多....

上法院解決事情,有時候是一件比較乾脆的問題
但很多台灣人就是很討厭上法院,弄得許多真的需要訴訟的案件一直拖延
如果你們再拖,不但問題不能解決,對方管委會更樂得繼續收租金了
DENNIS & PASM http://dennisandpasm.pixies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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