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轎車停在停車格裡 ~ 被撞? 反而告我過失傷害~~~11/14 新補充

上週我將轎車停在停車格裡 然後就去附近上班
差不多下午五點左右我接到一個熟的店家打電話給我說:
有一個高中學生騎腳踏車 為了閃一台騎很快的機車族(機車跑了) 不小心撞傷我的車
一聽到我趕緊到現場 那學生腳受傷流血 我的車後視鏡斷掉
當時我直接帶他到那個旁邊的店家休息(剛好有熟那家店)
跟他家人聯絡請他家人來處理 然後我就到藥房買些紅藥水和雙氧水來擦
過了半小時 他的爸媽來了 一進來 直接就批我:
你車子怎麼停的啊! 搞甚麼東西 後視鏡斷掉喔!! 停車怎麼可以不折起來 還害小孩受傷
我回應他說:不要急 先看一下小朋友的傷勢 那個待會再說
(我那台賓士C系列的剛好後視鏡就是不能收的 裡面有一個彈簧的那種 而且我停在格子裡耶!!)
後來 他們可能擔心要賠 所以來個先發制人 要我錄筆錄 送醫急救 找人來幫忙 要提出傷害告訴
(會不會想知道他們找誰來幫忙 無言!!! 因為那個人剛好就是在這個派出所服務的警察)
後來那高中生從醫院回到派出所 我們正在錄筆錄 他父母要求我要負起全部的責任
我問警察:我停在格子裡也有事喔!! ~~~要負責也是那個逃逸的機車騎士
他小孩也說:是他躲一部機車才撞到我的車的(他媽叫他不要說話)
然後我笑笑的說沒關係啦~我有保險會負責處理這些啦!!! 你們不用擔心
結果他們好像鬆了一口氣一樣 我就問小朋友說有沒有怎樣 ~他說擦傷而已 我說沒事就好
後來重點來了 他媽媽要求我賠他們一些精神賠償還有日後受傷的地方有疤要負擔整型的費用

完了~~碰到這種人了 警察說:碰到這種人 不會善了 說我太早表現善意 現在被騎到頭上了

事情未了~~~希望各位給點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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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tor123 wrote:
版主已經報警了,剩下...PS: 警方記錄是否有寫"是躲一部機車才撞到版主的車的"的用語(恕刪)

大大說這句 當時緊張的我 的確後來發現事情難善了
後來我才開始逐字看筆錄(也不算筆錄 根本就是工作記錄簿)
發現員警"露掉"這一段敘述 所以我有要求警察加註進去
我不是故意要批評警察的處理態度
不過警察說:他是閃那機車 並沒有撞那台機車 反而是撞我的賓士 所以跟那台機車沒關係
我說:怎麼會沒關係!!! 你希望我叫我律師朋友來 你才願意寫嗎?(其實我也沒有啥律師朋友)
後來他才加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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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odlin wrote:
怎麼有這種人呀!這樣.....樓主無肇事責任,而且樓主若出險也會影響下期保險折價費用喔!
.(恕刪)

是喔!!! 我開車十多年沒出過事 我忘了~出險會造成下期保險費增加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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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n13 wrote:
樓主人真的很好呢,好.......該硬的時候還是得硬阿...(恕刪)


不知道各位有沒有這種經驗 當你想硬起來時
身體會不由自主的發抖 說話也開始不清楚
平常沒有受吵架的訓練 呵~~~該不會只有我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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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小小強 wrote:
他媽媽要求我賠他們一.......莫明奇妙...撞人的要人賠錢..這麼好賺..
那我天天騎車去撞人的照後鏡算了...(恕刪)


當我碰到這種事時 我真的有點模糊了
警察說他撞到我這部份是民事案件
因為我的車造成他受傷這是過失傷害屬於刑事案件 哇哩勒!!! 當時我真的五分鐘沒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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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颺 wrote:
這我遇過唷...我打.......又不是你違規亂停或是移動中撞到人~哪來的刑事....(恕刪)

大大點醒了我一句:沒過失! 那來的過失傷害罪 !

我真的會被那個警察氣到 不過這些還是法官認定的問題 唉~~~ 請律師就貴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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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颺 wrote:
如果真的要吵上法院您.......我連手機裡面都有刑事警察局跟台北警察總局的服務電話了....
當警察之到您不是好欺負後....就不會再裝傻了....(恕刪)

我不是說每個警察都是不好的 畢竟底下做事的人都會有他的想法
如果手機裡留下警察主管機關的電話 的確可以在第一時間防止一些基層員警有心吃案的壓力
不是說每個員警啦~~警察加油!!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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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 補充:

謝謝各位大大的建議:

我覺得我們在當學生時老師教我們很多道德仁義 禮義廉恥 對人要和善 社會要詳和
卻忘了學碰到車禍怎麼辦?碰到人家不講理怎麼辦?家人生病怎麼辦?住院怎麼搶病房?..........

我碰到這種事 第一當然是先看對方的傷勢 跟對方談和解 聽警察的意見
之後 如果沒有人提醒 警察也不會主動拍照 填寫的也只是工作紀錄簿
我很難過
如果我這篇有給部份相同遭遇或還沒碰過的人能多點實務經驗 我會很高興~

這是現在我碰到的問題做幾點說明:
第一 警察當時並沒有做正式的筆錄及車禍鑑定~警察不是應該有標準作業流程嗎?
(沒有拍照只憑工作紀錄可能沒辦法辦理理賠及代為求償)~這句是說保險公司可以不賠
第二 警察只單純處理車禍 卻強調我過失傷害的責任~警察特別"註明"受害者保留法律追訴權
(保險公司說連車禍鑑定都沒有怎麼釐清責任)~這句是說我不需要擔心刑事責任的問題
第三 家屬如果有要求 跟對方說請對方到警察局 另外錄音錄影做紀錄
如果到調解委員會更好~因為視同法院判決效力
(一般人再兇也會擔心錄影錄音 所以應該不會願意追究)

反正就是跟保險公司沒事啦!!!有事再打電話問他們
他們還說以後發生事情就得馬上打電話給他們 他們就會派人來
現在現場都沒有了 他們也沒有辦法處理(我保的是丙式的全險 將近60000新台幣/每年)

呵~~現在跟保險公司都沒關係 都是我自己的事喔!!! 繳那麼多錢耶!!!才一個後視鏡而已

PS 車子完全順向停在停車格裡 輪胎也打正的~不過因為沒有照相 所以對雙方都沒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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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oder wrote:
.唉...那小孩本來還很誠實的,被他父母這一搞...以後大概也差不多了......(恕刪)

有一幕讓很讓我窩心 但也很心疼(因為我有一個十歲的兒子和七歲的女兒)

他從醫院回派出所後 有跟他爸爸小爭執
說:叔叔對我很好!!!還買飲料給我喝 又幫我擦藥 是那個機車騎太快啦!!!要罵不會去抓他喔!
然後 就被他媽媽拉出去門口"聊天"了(為什麼特別註明:因為他是被拉出去罵)
回來還哭過 我看他在剛受傷時也沒那麼難過

2006-11-13 17:48 發佈
真的是無理取鬧的父母,可能是看你開賓士,想揩油吧!!

如果這樣停在停車格都要賠錢,我一定騎車去撞,反正一定有錢拿


不用賠半毛錢,反過來他們要賠的車子的修理費!!!
版主已經報警了,剩下的建議由保險公司出面處理,如果鑒定確定責任是版主,再說後續處理~
這社會好心是不一定會得好報的~

PS: 警方記錄是否有寫"是躲一部機車才撞到版主的車的"的用語
怎麼有這種人呀!這樣都還要根本沒有責任的停車車主賠償?
還精神賠償咧?!........
這種父母...雖然是為了自己小孩,但是會不會太得寸進尺....
建議樓主不用給他好臉色看!!直接請他負責車子修理費用跟修理期間代步費用,反正樓主無肇事責任,而且樓主若出險也會影響下期保險折價費用喔!
孩子是無辜的,但這種父母就不對了!!一來就不分事由罵人,該給他們點教訓!
這世界真的什麼人都有,這樣的錢也想撈

在他小孩面前,他小孩這樣看不知道會怎麼學

難道以後沒錢想買東西就往車上撞

沒錢去撞台電的電線桿,看看台電會不會賠
真的是太誇張了..

我覺得您的態度真的實在是有夠好的,還遭受這樣的“精神賠償“.. 實在是令人啞口無言。

既然對方想要正義,那就不妨跟他公事公辦,省得麻煩。

這年頭開賓士就要被人卡油嗎..?
哇勒~

現在開雙B真不好混~

立場堅硬說是流氓~

立場放軟就被騎......

看來立場要堅持~寧可被說成流氓也不要莫名損失~

不然一給錢就沒完沒了了......
我喜歡研究車~
放心啦板大

你又沒錯

你不要表現的太合善

你本來就沒錯

錯的是那位落跑的騎士

如果他們要你賠你就據理力爭

我就不相信這個社會真的沒有公理

我支持你

啥鬼道理~正義語言我聽不懂啦~!!!
那位媽媽的行為,看在小孩子的眼中,真的不知道是如何,
完全失敗的身教
果然是社會黑暗阿,台灣越來越黑暗了,作賊的喊桌賊,您是在合法的,公有的停車格內停車被人撞,還要您賠撞您的人,要是上法院判您要賠那高中生,那台灣真的是...好黑暗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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