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想發動竊盜加重刑責及慣竊不得緩刑、假釋的抗議~請立委諸公修法...做點有意義的事
什麼事件最勞民傷財、浪費國家資源 ----->竊盜案
我從小到大買過4台腳踏車,今年27歲,沒有一台還在身邊。
全部都被偷光光
最近不斷看到偷車賊的新聞,紀錄一打開不外乎
偷了被關~關出來再偷~然後再被關~~然後再出來偷~~之後又進去關
這種人還需要放出來嗎
1次,2次 都還可以考慮原諒減刑等措施
超過3次我認為這種侵犯他人的行為,增加社會支出成本的人
都應該無期徒刑,並且要在服刑期間自己供給自己的需求,別想社會對這些人付出任何一毛錢
哪有偷我東西被抓到,我還要繳稅想偷竊者的道理
歡迎念法律的或者相關有經驗的人
修改相關內容
互相轉載到各大討論版或者網路
重點只有一個~~~慣竊...就別放出來了吧.
被偷者的傷心~如何修補
katsu322 wrote:
真想發動竊盜加重刑責...(恕刪)
我支持你





今天假如竊盜罪改為死刑 還有人敢偷嗎~?也許有,但是比率會變少
教育是從小要紮根的
每天政論節目都在討論誰選不選 真的很沒營養
誰願意為人民發聲阿.......選舉才來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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