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不適用於責任制的產業 卻有僱主 裁員3人變2人 變相要員工加班 又沒加班費
薪資結構 數十年 才漲一點點 比不上通膨
為何無法處罰 違法僱主
這也是長期政府把那些企業胃口養大的後果
每次企業一被"訂"緊一點 馬上就吵著 不要在台灣 要西進大陸了..要跑了
不然就說 利潤很低 不這樣做 賺不到錢 企業就要倒了~~
政府一被嚇馬上就軟下來
這也是企業為了 結省成本 下
照成的結果啊..
原本3個做的工作..凹一下..就變成2個人做了
人事成本多高啊...
能少就少..
加班費 很久沒領了..
都說什麼責任制..亂引用責任制原本的用意...
政府又不管...
好像現在上班族間 變成每天加班 半小時 ~ 1小時 是很正常的
公司不會給加班費
我覺得半小時還o.k啦~~
可是有些公司很機歪 遲到1~2分鐘也要扣錢
但要準時下班 答案是 不可能
但不給加班費
還真奇怪的風氣..
企業可以凹勞工 但勞工如果不努力工作自動加班啥的 就是草莓族..怪怪~~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