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任快遞公司送信員的周弘偉日前送信時,見路旁機車腳踏座墊上放有1只皮包,一時心生貪念,順手牽羊偷走皮包內的皮夾,皮夾內有7800元現金,但行竊過程被巷口監視器拍得一清二楚,警方循線傳喚他到案,依竊盜罪嫌函送偵辦,周嫌事後與被害人和解,卻賠出2萬6千元,不但是行竊所得的3倍多,更等於他1個月的薪水,得不償失。
林姓單親媽媽獨力撫養3個兒子,每天只有家庭代工200多元收入。她因繳不出電費接到台電斷電通知,一時心急,22日竟叫讀幼稚園大班的兒子行竊錢包得手。警方將林女逮捕歸案,依竊盜罪將她移送偵辦。被害人得知單親媽媽困境,不僅當場和解,還掏出身上1000多元給孩子買飯吃,林女後悔又感動,淚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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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盜案, 警方未移送前, 是可以和解的......

(過去的映像: 公訴罪 = 不可和解.)
今天的竊盜案, 都和解收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