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新聞,新北市發生命案,兩位警察據報前往處理家庭糾紛,其中一男子情緒失控,揮到追砍兩位警察,警察先對空名槍示警後,嫌犯仍繼續追殺兩位警察,兩員警拔腿快跑時,走失分散,其中一人跌倒,嫌犯持刀飛撲警員,警員面對嫌犯約20公分的距離,情急之下,開槍反擊,嫌犯不幸胸部中槍喪命.
家屬痛批員警,太惡劣了!! T台記者,表示員警只有三年資歷,經驗不足,人命關天,質疑用槍過當,連開五槍,導致嫌犯不幸喪生. 員警一臉惶恐,呆坐在警車旁,等候調查.
哇,都已經持刀飛撲過來了,還不能開槍還擊,那以後警察執勤時,就配小黃瓜好囉,被刺殺時,得先像葉問用詠春拳,才不會過失傷人. 以後,台灣警察都要跑給壞人追.不會葉問詠春拳的,就等著一命換一命,警員需先確認被砍殺要害後,才能開槍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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