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的屋子裏隔了幾間出租套房,某套房的住戶關在他的房裏吞雲吐霧,不過煙從他的門下的大縫竄出,鑽進我門下的縫隙,讓我的房內滿室煙臭,一晚下來,弄得我喉嚨疼痛,氣管發炎。我的門縫又無法完全封住來阻止二手煙入侵。目前用各種方法與對方協商中,不過對方似乎不打算管制他的二手煙。像這樣的人,有沒有法律可以約束他呢?
目前菸害防制法多數只規定公共區域...對於他的行為應該是無法可管....1.請房東協助2.聯合其他房客(厚臉皮的人還是沒辦法....)3.拿東西把他的房間縫塞起來...給他燒煙自殺...(這是KUSO...不要當真)4.搬家吧....你描述的隔間方法...他房間應該沒窗吧....隔間套房除了要擔心他的二手煙...還要小心那天他煙沒熄好...失火比較可怕..!!還是比較建議...換個環境吧....!!
法律沒有辦法管制人家在私人領域吸煙,找房東好像也只能道德勸說,因為除非當初簽約的時候,有注明不能在室內房間內吸煙,否則是管不到他的。雖然說吸煙是個人的自由,但是妨礙到他人的時候,就邀該要注意一下。就樓主的案例,我想只有搬家一途比較快解決。
任逍遙 wrote:等下次他房間煙霧迷漫...(恕刪) 呵呵~這樣不太好吧!反而會引起更多的不悅是不是可以請對方在抽煙時開個窗戶再加開個風扇將菸味排出這樣或多或少可以減少菸味的流出如果對方還是不願接受,而其他套房也無關緊要的話還是在約滿之後搬離那邊吧
yayama wrote:目前菸害防制法多數只規定公共區域...(恕刪) Amy35 wrote:法律沒有辦法管制人家在私人領域吸煙(恕刪) 印象中,出租公寓算是公共場所!!之前唸書住外面時,室友打麻將,剛好警察臨檢被抓到...(當初的白小燕命案,社區整棟公寓封鎖檢查)室友辯說這是在自家裡玩衛生麻將...警察回說:你們這總出租公寓算是公共場所...建議樓主:聯合全部的房客向房東抗議比較有效!!不然,門板貼氣密隔音條(大賣場有)門縫地板那邊塞濕毛巾;或是在門外用保力龍加裝門檻...只是,這樣做有點大費周章....
先來個住戶大會,大家一起好好溝通如果溝通無效,那就來個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晚餐就吃臭豆腐,宵夜就吃榴槤嚕很不幸,榴槤太大吃不完,當天晚上又要趕回老家又由於太匆忙忘記密封起來放冰箱只好把榴槤放著回來再吃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