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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告FTJB,請在三天之內公開道歉,否則將採取 法律途徑

FTJB兄
您在私人簡訊,用語如下

我又不是三星迷? 你很成熟喔 什麼時候要進棺材

請在三天之內公開道歉
否則將採取法律途徑
2011-07-02 16:5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FTJB 法律途徑
請直接去警察局還是法院什麼的告吧
貼在這裡做啥?
whatismymsn@live.com wrote:
請直接去警察局還是法...(恕刪)


不直接去報警的考量有幾點
一.想藉此讓大家明白網路發言不是沒有法律責任
二.給對方一個機會,公開道歉.法律途徑是最後考量

貼在這是因為不知貼在哪裡
私訊內容這樣的說法構成嗎?

不知道有沒有人懂法律的可以解釋一下?
相機有一種奇妙又難以抗拒的吸引力...........

Charles_Evo wrote:
不直接去報警的考量有...(恕刪)


支持!!!

你自己也說私信了

而文章內容是你自己貼上來的

很誠懇的告訴你

你根本告不了他,因為他是私信給你.

吵架還要貼個文章 不知道誰比較成熟?

Charles_Evo wrote:
FTJB兄您在私人簡...(恕刪)


相罵沒好話

放寬心些吧!

就當抬槓吧!


Charles_Evo wrote:
FTJB兄您在私人簡...(恕刪)


你回覆的內容已經在挑釁了
難怪人家會不爽
不用特地發文取暖
直接去告就好
支持你!!

Charles_Evo wrote:
FTJB兄您在私人簡...(恕刪)
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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