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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朋友幫一位客人結完帳後,客人走出門時,防盜門的警鈴響了!他和外場服務員就把客人叫回來,詢問他是不是有未結帳的東西。
客人就從口袋拿出一卡電池,但客人說是之前在這買的。朋友說那你拿發票出來證明,客人說他沒帶。又因為客人進來時防盜門沒有響,但出去時卻響了,所以雙方僵持不下大概有十分鐘吧!對話中朋友並沒有說客人是偷竊,但朋友也不敢隨便讓客人走,怕被公司認為不盡責(當天主管休假不在),後來朋友就說那叫警察來好了 ,至少有第三公正方在,比兩個人各說各話來得好。
警察到了後,問了一下資料,瞭解一下情形,說因為沒有看到客人把"讓防盜門感應到的商品"放到口袋,所以沒辦法處理。朋友想既然都叫警察來也這麼說了,至少對公司也有個交代,就讓客人離開。
沒想到,悲慘的命運就此開始!隔天那位客人的媽媽打電話到店裡來,說客人發票找到了,而朋友叫警察來害他的名譽和自尊心都被糟蹋,要朋友給個交代,不然就要告他云云。朋友的店長就找發票資料看,的確有這筆電池的購買資料,但那張發票是一個多月前的事了。在後來的事就是店長去處理,店長是跟朋友說不用擔心,公司會處理,聽說客人的媽媽要求登報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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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朋友聊完,我說我也要去他那買東西,因為只要有一張發票,就可以無限取貨!這是玩笑話,只是今天如果我帶著「曾經買過」的發票,到店裡拿東西,只要沒人看到或沒有監視器錄到,即使防盜門響了,我也可以大搖大擺的走出去嗎?
我覺得兩個比較奇怪的地方:第一,一個月前買的電池,都沒有開過,還帶在身上(當然這也不是沒有可能,只是覺得奇怪);第二,進來的時候防盜門沒有響,但離開時防盜門卻響了,(當然這也不是沒有可能,或許剛好機器有問題,所以進來沒響)
因為我認識我朋友,不認識那位客人,所設想的立場自然比較偏向朋友那邊,所以真正的答案應該只有三個人知道...
我不知道答案所以就不討論了。只是有發票就可以無敵了嗎?納悶..這應該不會成為無限取貨的教材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