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在中天新聞看了有關得了魚鱗癬的阿卻姨,如果這則新聞報導屬實,
既然是捐款,就應該全數給阿卻姨,為什麼還要他到基金會工作才要把捐款給他呢?
我不懂, http://www.ctitv.com.tw/news_video_c14v43671.html
姑且不論基金會這樣作法是否正確, 想請問各位大大,如果想捐款給這位阿姨,
不想透過任何基金會,除了直接到他家拿給他,是否還有別的更好的方法?
新聞中聽到他說得了這種病就必須認命,活一天算一天的話, 一包泡麵吃2餐,她說自己好手好腳,因為
魚鱗癬卻一直找不到工作,他想要有就業機會...等等的話, 好不忍, 心揪了一下, 好痛
spyderman527 wrote:
剛剛在中X新聞看了有...(恕刪)
新聞連結建議大家去看一下,那筆捐款叫做 就業基金,才8萬多元;這筆基金是無法支援他一輩子的生活,目的是要解決他的就業問題。
基金會提供給他就業機會,我認為是一件相當正面的事情,不管工作內容是啥,只要他肯去做,至少他不會餓死~如果他有能力可以找到更好的工作,當然可以去工作,這樣也就不需要這筆 就業基金 的捐款了。
基金會與阿卻姨中間的故事,在新聞中沒有說得很詳細;是否這位阿卻姨寧願餓死,也不想去基金會工作(掃廁所)?我們也無法得知。新聞內容也沒有說這筆捐款是變成他的薪資,也許是吸引她去工作的一個交換條件,薪資另外給付。但是,基於鼓勵工作勞力付出,這件事情是正面的;如果這位阿卻姨可以寫寫軟體、做做專案之類的,當然是更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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