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因為不懂法律吧!所以覺得這些法官頭腦都裝XX嗎?
原因是,今天有個人(以下簡稱A君),在90年2月份至銀行匯款15萬給B君,
但是這筆錢並非B君向A君借的,而5年後的今天,A君和B君鬧翻,
結果A君竟拿當初的匯款單據至法院,請求B君須支付15萬給A君,
原因是跟法官說:B君5年前向我借了15萬,至今都不還,有這張匯款單為證!
讓我生氣的是,A君只有那張匯款單,沒有其他物證,當然也沒有借據,
就憑著那張匯款單跟法官說是B君向他借的,而B君就接到法院的支付命令通知書!
好扯喔)))))))
這些法官頭腦都裝XX嗎?= =
若是這點成立,那我現在開始要去收集匯款單,然後5年後去法院告,
說這些人欠我錢~~~= ="
我想請問一下,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提款機監視器的畫面保存多久?這很重要,請知道的大大要回我一下~謝謝!

(註:A君和B君都不是我,而也不是說所有檢察官和法官素質低,只是最近遇到這幾個都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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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最近都有跑法院去旁聽,有個鄰居他小孩夥同朋友來家裡要錢不成,
結果就遭毆打,當然這位鄰居也有反抗,有咬了對方一口,
相信今天大家都相信這位鄰居是出於自衛,(至少我問週遭朋友都這樣說),
結果這位鄰居告他小孩和朋友傷害罪成立,但是這2位晚輩非但不知悔改,
反而也去告這位鄰居傷害,在提出很多證據之後(照片,監視器畫面...等等)
沒有獲得不起訴也就算了,就連法官都判鄰居傷害罪成立,聽到判決時,我心裡就想:
這是什麼世界啊?當好人真的很容易被欺負耶!
鄰居當然不服,但是法官只是一直說因為法律上認定正當防衛的定義很嚴格~
這是什麼爛理由?又不是沒有監視器畫面給你看,你一直要認定那是互毆,
所以不構成正當防衛我也沒辦法~
所以我記得以前好像有人說過這一段話:法律不是保護好人,法律是保護壞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