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0年最扯的一件事,江上兵居然不是涉案人?冏!既然現在可以調查出結果,當時的法官為什麼會判江上兵死刑?現在,幾個月的調查,就可以偵查終結,江上兵非涉案人,同袍許戰士才是兇手,檢察官求刑20年。台灣的司法怎麼了?希望高中成績優秀的同學,都可以把法律系當成第一志願,再去美國的哈彿、康奶爾大學讀法學博士,再回來當檢察官、法官。把法官、檢察官的素質提高。
unimmi wrote:民國100年最扯的一...(恕刪) 他只是冰山一角! 李師科案時 逼死一位 被栽贓污賴的 最後從秀朗橋跳下去 誰還記得勒為了這事 那位警察就此開始逃亡至今勒! 搞不好現在的人 還不知道 李師科是那一號人物勒
真正殺人的判20年那. . . .那些間接殺人的"軍官"呢?我不在意兇手判幾年我在意的是那些軍官要付出的代價讓一個家家破人亡的代價常常看到"受不了良心譴責"的話語只會出現在學識不高的嫌犯嘴上好像學識越大良心也越大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只是一種嘲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