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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理,你嘛幫幫忙??出這種價碼,難怪會被告~~

剛剛看新聞,有一公司總經理要求漂亮的女特助當小三。
每個月包養費30000元,每週要約會那個兩次。被女特助拒絕後,就把人家解雇了~~
結果被告到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罰了60萬。

總經理,你嘛幫幫忙??
每個月花3萬就想學人家玩包養,難怪會被告,如果後面再加個0,應該就沒事了吧~~
2011-05-14 1:31 發佈

愛台灣^^ wrote:
剛剛看新聞,有一公司...(恕刪)


有可能是老闆不夠帥...

愛台灣^^ wrote:
剛剛看新聞,有一公司...(恕刪)


他應該把罰金拿薪水才對阿..."60萬/月"我相信現在不會有事的

愛台灣^^ wrote:
每個月包養費30000元...(恕刪)


跟本就是壓搾
一星期兩次
一個月算四個星期
一個月八次
用三萬元去算
一次才3750元
搞清楚行情好不好
包養???
去包便當啦
沒看到女助理說不定30000還..........

caramelshubo wrote:
沒看到女助理說不定3...(恕刪)


我哩咧! 原來01上也有很多老同好!
跟我一樣清楚目前行情喔!

唉~ 真懷念金融風暴那幾年的行情
2500~3500 學生 C cup以上 ,打槍五次沒關係的日子!

哪像現在,起跳4000,還是同年齡的陸幹....

愛台灣^^ wrote:
剛剛看新聞,有一公司...(恕刪)

一個禮拜兩次,一個月三萬....外面找都還比這個貴,這點錢就夠玩良家婦女嗎?還是他當良家婦女比雞還不如?

愛台灣^^ wrote:
剛剛看新聞,有一公司...(恕刪)


就是嘛

就算出不起30萬 好歹也出個十萬嘛

活該被告

以上純屬玩笑
大叔我愛亂碎碎唸^^ 向前邁進是我遺忘已久的心情!
果然是總經理,連這方面也都跟著costd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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