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立法院一讀了耶!

超時工作罪高罰則從6萬大幅提高到30萬
一下提高5倍耶~好多喔!


以上次鴻海跟 HTC 為例,非技術員(op)至少都有1000人以上吧?
這種員工的平均薪資應該有3萬吧?
假設這1000人只加班(超時工作)2小時為例子
(這是這1000名員工,一整個月只有超時工作2小時沒加班費)
30000/22/8 = 約170 元/hr(每人一小時工資)
1000 * 170*2 = 34萬(這還未照勞基法*1.33,如果乘以1.33 = 45萬多)
就算被你罰30萬好了~老闆還倒賺4萬(應該是15萬多,可以再被多罰 0.5 次)~
何況,超時工作絕對不可能一個月才2小時~
好怕喔~大老闆們嚇死了


賺好大~賺不用怕~
罰錢?光壓榨勞工的加班時數,不用1天就賺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