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僅六國合法
全球一百九十五個國家中,只有比利時、加拿大、德國、盧森堡、荷蘭、瑞士安樂死合法,美國雖禁止安樂死,但在華盛頓等三州,病患可請求醫師合法開立致死藥劑,在醫師協助下自殺。
安樂死介紹....
病人因為疾病太痛苦或怕拖累家人,或是家人看到病人受苦,希望以無痛苦方式提早結束生命,例如以注射毒物氰化鉀等加工方式協助縮短生命,進行安樂死。但不管是直接或間接方式,都是在謀殺生命,在台灣並不合法,目前台灣積極推動的是《安寧緩和條例》,對疾病末期、生命將終的病人,不做心肺復甦、插管等急救,讓其自然死去,藉此尊重生命、減少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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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怎麼沒有阿
2000年起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與
2019年起的病人自主權利法。
下面是台大醫院相關的演講和投影片
https://health.pms.ntuh.gov.tw/media/690#note-tabs-n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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