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便一次大甲媽繞境,放的煙火量大概是這次蘆洲大爆炸的幾十倍。真是太可怕了~
4條人命,絕對不能算在媽祖頭上!那些假藉神明旨意,假借媽祖繞境獲取個人政治利益、地方利益的人應該出來負責。
爆竹煙火放的一年比一年誇張,現在還沒放就炸死人了!
政府有沒有魄力大家等著看,放天燈要申請,放高空煙火應該要比照辦理,不是假媽祖之名繞境就可以亂放炮!
4條人命,14棟房子全毀。誰要出來扛?
---------------------------------
我住彰化,小時候的我,總覺得看著遶境陣頭經過,相當新奇有趣。
然曾經何時,對我而言現今剩下的,只是噪音跟垃圾。
標哥為首的大甲鎮瀾宮,每年必定經過彰化,把彰化市民來回揉躪一遍,大概眼、耳、鼻、口、心,能糟蹋的都糟蹋了。
幾天前夜裡2、3點,大甲媽那繞境陣頭經過,那12響禮炮似的砲火大概打了幾十輪。那聲響,不是那微不足道的沖天炮可以形容的。

離開後,剛鋪好的馬路上留下的只是垃圾、炮渣跟檳榔汁。

垃圾、炮渣還掃得掉,那路上的檳榔汁、夜裡嬰孩驚嚇的哭啼,輾轉難眠,卻是無法抹去的。
標哥做得這麼成功,連我們歷任總統多少都要插一咖參與一下迎媽祖盛會。

地方政治人物紛紛起而效尤,一些稀奇古怪的繞境活動都來了,○○○、○○○、○○○繞境,每每一定要來個聯合繞境來滋擾一下住民,把市區一天的交通毀掉,市民一天的安寧也毀掉。
我相信媽祖夠靈應,祂神力無邊,又何需這些凡夫俗子扛著祂,四處敲鑼打鼓、放砲兼吐檳榔汁。
那天夜裡,彰化的縣長、警察局長、消防局長、環保局長大概都去扛轎了兼放砲了。

有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噪音管制法、彰化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開出半張罰單嗎?沒有,一張都沒有,因為彰化是神治,不是人治,有什麼不舒服,地上砲灰撿起來摻水,再滴個2滴檳榔汁,喝下去就會有神佛護體,百毒不侵。
老實說我真很想抱著媽祖神像,去這些大官家前馬路舉辦進香活動的衝動,反正鞭炮隨我放,垃圾隨我丟,不會被罰。可惜我不吃檳榔,不知道可不可以用口香糖代替。

在彰化,如果你有一天沒有聽到鞭炮聲、煙火聲,要覺得開心,因為很難得。
在彰化,如果想看大小繞境、參香陣頭,平均多則30天,少則15天,一定可以看到一次以上,一年看不到12次~24次,來找我,帶看不用錢。(喜歡的話住廟宇附近,一年可以看到30次以上)。
總結:台北根本不需要奢侈稅,只需要神力無邊的媽祖繞境即可解決高房價問題。

PS.我是媽祖信徒,但近幾年宗教活動人為政治操作越來越明顯,只要藉著宗教之名就可以無法無天。令人深感遺憾,如文中用詞不慎對媽祖娘娘有不敬之處,小的再回去跟媽祖娘娘懺悔。也請各位多多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