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社會亂象重重,尤其是殺人強姦,搶劫滅口此類問題層出不窮,
社會大眾一直在簡討,但都沒明顯成效,出現治安問題就一致將炮口
對向警察,孰不知判那些人緩刑或判的輕的人是誰...
沒錯,就是國家的罪犯的審判長,法官大人,本人嚴重懷疑這些書讀到頂端
的高知識份子是否真的了解法律最初用意? 法官現在只是好聽的一個職業名詞而已
法律本身是保護國內百姓免於活在恐慌,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如今咧..如今咧...國父都快爬出來了
本人也贊成亂世用重典,像這種罪大惡極的就是精神上與心理上有問題,才會幹出喪盡天良的事,
這種有問題的人,試問有哪間企業敢用他? 那些要廢死刑,可否睜大雙眼看看,不要說
就算殺了犯人死去的人也不會回來這種話,處死那種人是保障他不會在出來害人,也能為
國家節省開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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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看久應該會麻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