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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總覺得死刑真是太便宜那些重刑犯了...

最近死刑存廢的問題,在上次槍決一批死刑犯後,又再度延燒...

我個人認為,有時候,一槍斃了他們真是太便宜了!!!

槍決他們,只痛個幾秒,了不起幾十秒,就歸西了。

但是被害家屬的痛,是幾十年、甚至終身的。
這比例會不會太大了

所以說,我想法務部應該做個更完美的規劃,
死刑全部廢除,

殺人犯,砍斷雙手(依輕重論,看要剁掉幾隻手指甚至整隻剁掉)
性侵犯,剪掉下體讓他絕子絕孫
詐欺犯,將舌頭割斷以避免繼續騙人
肇事逃逸,打成腳殘就不能再開車了
綁架擄人的,就關在牢房裡,三餐鞭刑伺候
殺害直系血親的,把眼睛挖出來(目無尊長),手砍斷!
販賣製造毒品的,每天灌瀉藥讓他爽一下!
放火的,全身淋汽油燒成重傷後自生自滅。

反正被害人遭遇到什麼對待,全部轉嫁給加害人就對了~~

這樣一來可以對外宣稱我們台灣沒執行死刑,一來可以徹底根除那些犯人在犯罪率,又可以減少政府養犯人所支出的經費。

大家有意見或討論的,就提出來吧!
但是請勿砲轟,筆戰,或針對某些特定政治性論述。
2011-03-23 16:49 發佈
性侵犯一定得用"下體"性侵嗎??
性侵犯不能用其它工具性侵嗎????????
性侵犯醃了....還是有可能會性侵的
個人相信輪迴說

其實 也不用想那麼多手段

真的 一槍斃了 簡單就好

因為 還有另外一個世界的受刑在等著~~
以前死刑是有教化意義錄影實況

現在都偷偷摸摸的執行

難怪現在犯罪率這麼高

Taroko1005 wrote:
最近死刑存廢的問題,...(恕刪)


越戰的水牢可以效仿。

LoveMiffy wrote:
以前死刑是有教化意義錄影實況
現在都偷偷摸摸的執行
難怪現在犯罪率這麼高


台灣還沒有過這樣吧,只有日據時代才有拍槍斃的畫面。
這種言論應該很快就會被刪了
就算可行
要執行的人選也很倒楣
畢意有誰願意為了這種「人」染上血腥

廢死不是不行
只是犯了罪的人沒有理由和沒有犯罪的人平權

覺得應該是犯罪的人
傷害他人生命的使人受傷的
用器官抵罪
這樣就有用不完的器官
被摘除器官的罪犯再放到社會上生活
看他們有多少眼角膜、肝、腎…可以拔

Taroko1005 wrote:
大家有意見或討論的,就提出來吧!...(恕刪)

請搭時光機回明朝....
辛苦的打字,只是為了充實資源回收桶的容量~~
Taroko1005 wrote:
最近死刑存廢的問題,...(恕刪)


看來要多多學習海賊王的推進城
http://www.100.com.tw/ip/

Taroko1005 wrote:
槍決他們,只痛個幾秒,了不起幾十秒,就歸西了。


打死刑犯的時候會幫他們打麻醉...所以應該不會痛就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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