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備份
曾經幫忙過經營餐飲業;為此,做生意的揮汗辛勞歷目銘心,著眼發文主欠缺思量妄下圖文
若造成該業的血汗經營毀之當下予以何辜!?從要求樓主修文,到我備份;主意無不藉此
希望各位能多多明白及詳加參考,不論各行各業;由品管到販售過程中各各因素參雜下都
可能不盡完美!就算是德國製產機械,也不盡然精確100%做生意,為了不就是賺錢?沒有
任何一商家會跟錢過意不去,商譽、口碑自然是他們維持營收的主要命脈!若是百密一疏
下造成非蓄意錯誤,可依更有效率的常態管道索賠或和解等爭取公道哪須凡事非要在網路
上議論橫飛中撩撥他方無心瘡疤。在無呈現相關具體佐證前,開啟以訛傳訛之端,反之
惹致非議,但有對向作法為事前多一分心緩客觀,多一分立場對調惻隱之心;務實查明,
便可避免徒增歧見紛擾。
撇開其所訴究因,惟無法認同樓主是~
始從發現自己及親人疑似食物中毒時,無立即的以循善應變方式
就醫→要求相關單位採樣檢驗→等待報告結果→若問題係出該店家食物→協調賠償、和解
或其它事宜,卻反其道上來01尋求解答,但而在現今文明社會中,相當匪夷所思是;上來
發文問鄉民有無類似問題是抱怨?取暖?尋求解決?若單是不具店家圖文的抱怨,這無可
厚非,因為M01會閒聊版本來就是提供會員消磨消遣的討論區。
樓主卻於報告未定奪前,所有症狀未確立源由時,恣意將商家相關店名圖照一同PO出~
此般作法讓檢驗單位形同虛設,猶如法官將一疑點重重案件不經偵查審理就直接宣判定讞
,雖文中有加註諸如懷疑等字眼,但將店家圖文並貌附入;等同自行在公開討論區上宣告
該圖店家為禍源,法理中可認同其作法適切性?!於法,具構成毀損名譽之實,於理
本末倒置的處作不符實事求是之正確邏輯!
類似樓主的事件,是01裡一直存在的歪風(未具正確事理憑據發文附圖‧導致問題主軸曲實
及偏軌‧造成訴下對方無形、有形之損害)一昧隨性發文附圖,無謹慎思量網路發文擴張程
度,缺乏事理求實觀念,損及自身不打緊,假定報告釋出與該店家無關,在人性危言聳聽交
風接耳散播中波及其生意營運,無端受牽累;可想店主何償無辜而憤懣!
然而;所有生活鎖事問題尋解中,網路上公眾討論區裡非是具有尋求正確解答及公證之
絕對性!就算現今網路發達多元,欠乏具象、具體的架構中仍無可不避免在意象空間裡被
惡意操弄或解解答未有正向傳導的潛在風險,猶說片刻當下,誰能十足掌握立處在魔鏡後
頭究竟是白雪公主或狡心皇后?!因此;相對類似樓主身體機能及其它攸關須要公證單位
確立的疑問,端靠資訊傳播交錯覆雜的網路上尋索;不免有訊息傳受正確與否的質疑!
以致,眾加疑惑下的概念是;要費心耗時衡量猜測各方答案,不如依藉常態在正軌模式下
從就醫診療及公信背書的實體環境中獲得解決方針來的務實而低風險!必竟;M01及網
友不具公證身份,01的伺服器也無法判別、分析、診療圖文上任何可疑病菌、病因,
上網尋索非具有專業依歸的解答;不免令人嫌之荒謬!
既然一開使能大方將店家圖文公佈,勢必也能夠光明磊落公諸真相!
距離現在也已過了第15天
相信有不少鄉民還等著您的檢驗報告!
==============2011 04/08 本文新增區===========
『〝我愛史提芬〞2011/04/08於店家部落留言原文』
原文護貝如下:
老闆你好...我是我是我愛史蒂芬.
很抱歉造成你商譽上的損失,在次致上無上歉意.
因為衛生單位並沒有告知我檢驗結果,而我也不知也尚未去查詢,因你說你已知檢驗結果,所以才會詢問你如何得知結果?
我並沒有疑問你的說法,只是因為我不知如何查詢,所以才會請問你,造成誤解請見諒!
因為我01的帳號被人檢舉為分身帳號,所以被停權(我並無分身帳號,檢舉人士拿我以前帳號的ip去檢舉史蒂芬這個帳號的ip.不然依例,若是分身帳號裡當其他分身帳號會一起被砍,沒理由只砍一個帳號).帳號被砍後,我曾試著註冊卻是無法成功(因為要手機驗證,我之前有註冊多個,可惜都已被砍光).
我在你po 01後的兩個小時候就在這邊回文道歉.若是可以在01回文,我也會在那邊道歉依次.請不要誤會這事小房間的道歉.也不會請你在01轉達我的歉意.
無論如何,請接受我誠心的道歉.
其實至今,我仍無法理解是什麼原因造成我們一家三口上吐下瀉?
當天的行程,這邊做個報告...
因是星期六,我起床已近11點..
我老婆買了兩份早點--麥味登的肉鬆蛋三明治-我吃... 弘爺漢堡的蛋餅-老婆吃. 這兩樣,我兩個小朋友(各一歲以及三歲)都有吃.
後來下雲林的永光的一間寺廟看櫻花.
然後去永光吃粉圓冰.這時約兩點多.同行有我阿姨家四口.(事後問阿姨,並無任何不適).
我們中餐沒吃.
然後就是去斗六買披薩.我一家四口都有吃,不過一歲那個只吃餅皮沒吃內餡(因為擔心起司小孩吞嚥困難)
結果事發時卻只有最小的那個(一歲)沒有上吐下瀉....所以當時才會懷疑是披薩.
當然我不應該在未查明原因前就發圖文,我承認這是我的不對.再此在一次對你說聲抱歉.
最後無論你做什麼決定,我尊重.不過也請你先接受我誠心的道歉. 謝謝!
我愛史蒂芬.
1.沒任何分身帳號?!那是怪Mobile01站務人員誣衊你?
若事實就如所言,Mobile01站方在此刻看到既當釐清渾沌疑點,還予〞清白〞!
2.麥味登肉鬆蛋三明治、弘爺漢堡的蛋餅、永光吃粉圓冰.......
一開始只提出披薩,後來又加上了粉圓,現在又陸續新增麥味登肉鬆蛋三明治
、弘爺漢堡的蛋餅,雖然當事人有註明誰只吃某一項,但這只能列為己方說詞!
一家子整天來總會喝到水,怎麼不說自家自來水有或水源儲存槽(水塔)有問題?
是自來水公司為大鯨魚;小蝦蝦槓不上?或者柿子專挑好吃的來吃?!
事件進展至今一切都拘泥在「我愛史提芬」的〝合理懷疑〞中~
如店家所言倒也該"合理懷疑"是詐財、是恐嚇、是同業相忌亦或是存心惡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