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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克穎只被判2年半.....這個人,還有人記得嗎!?

台北地院認為林克穎酒後駕車撞死人且逃逸屬實,昨依過失致死等罪判他2年半,
撞死人又落跑,不道歉又不賠償,這樣他也睡得著,
而且她的女友肇事車輛變賣,因罪證不足判她無罪,
唉.....人命真不值錢。
一條人命只換來2年半。
**********************************************
如果沒落跑,是不是連2年都不用了?
如果沒落跑+願意道歉,是不是只需要1年了?
如果沒落跑+願意道歉+願意賠償,是不是連關都不需要了?
2011-03-16 14:0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林克穎
這是什麼社會?

我要是家屬
自行解决對方再說
服甚麼狗屁刑
Bean3618 wrote:
台北地院認為林克穎酒...(恕刪)


台中 夜店 9條命 縱火罪 這要幾年
Bean3618 wrote:
唉.....人命真不值錢。
一條人命只換來2年半。

開車撞死人判兩年半,真的是最重最重的刑了。

去年撞死台中榮總急診醫師,肇事者棄車換裝逃逸的案子,
一審判1年7個月,二審因為嫌犯從未道歉,也沒有跟被害家屬和解,且肇事逃逸,
法官認為嫌犯態度惡劣,改為「重判」兩年半。

所以...以後要殺人的話,該用什麼方法,大家心知肚明吧。

Izac wrote:
開車撞死人判兩年半,...(恕刪)


希望那些立法委員,不要被酒駕撞死

今天國父孫女被撞,就修法要大家後做記安全帶
酒駕死人天天都有

最重兩年半喔


爛政府,爛法律,大家應該一人一信

撞不到達官顯要
爛法律就是不會改啦
有時候看到這些東西(林克穎、中指蕭....等)
真的會不禁讓人問這個社會到底怎麼了???
法律上刑法、民法....都無法有效的執行...
那社會道德呢?
〝聽說〞中指蕭也順利拿到博士學位了
有時候真的很無奈.........
只能說有錢有背景真好,沒錢沒背景該死
查了一下
真的依法~最多最多判三年
這個法真的訂的太輕了~

Bean3618 wrote:
台北地院認為林克穎酒...(恕刪)


只因為他是"歪國人"嗎?所以就輕判嗎?

撞死一個人只判了兩年半~~~~~對死者家屬情何以堪啊

審判法官~~~~摸摸你的良心啊~~~~~
大家都不知道要殺人前記的要喝酒,而且開車又力撞死他最多兩年就出來了
我覺的酒駕撞人就跟謀殺一樣的罪刑才對
會這麼輕還不是因為狗官跟奸商才幹這種事…反正錢能擺平的都不是問題
他們也不敢定太重啊~~
酒駕撞死人唯一死刑看誰還敢喝了再上…
唉…自求多福吧…我也曾經被酒駕的撞命大還活著
但摩托車全爛(重點是我停路邊還沒啟動就被撞了)
對方最後想知道結果嗎?找了一堆狗官來就無罪釋放了…

dekajo wrote:
只因為他是"歪國人"嗎?所以就輕判嗎?

撞死一個人只判了兩年半~~~~~對死者家屬情何以堪啊

審判法官~~~~摸摸你的良心啊~~~~~


再怎麼摸良心,法條規定的刑度就是那麼輕,你要法官自己
額外贈送刑期嗎?

要怪的話,就要怪英國政府不像我們那麼顧主權,應該學我們強調
犯罪者是英國人,即使犯罪地跟受害人都在台灣,也要把犯人送回
英國審判,這樣結果或許就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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