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平常有記帳習慣,對了一下,原來是與同事吃韓國烤肉的消費。
結帳時大家是各付各的,我自己吃28元,小費若以晚餐15%計,給個5元就很夠了,消費28元+5元小費,
我總金額是寫33元,我印象中小費欄我沒寫,就直接寫了總數數33元...
但今天收到的信用卡帳單卻秀38元,很明顯是餐廳那邊他們自己加了5元上去,真是有夠XXX的....
可惜我簽帳單不知道丟到那裡去了...

雖然五元美金也沒多少,但一整個不爽....這邊先提醒大家,若有機會去國外玩或洽公,
用信用卡消費小費欄一定要寫....不然被店家玩填數字遊戲就虧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