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年關將近. 一直以來我們公司都是不管你薪水都少都報最低薪資
那我也待了快4年了.最近才知道低報原來會損失這麼多權益
在翻遍文章之餘. 只知道可以向勞保局檢舉
但還是不知道. 之前被低報受損的權益(勞保) 是不是能討回
畢竟這關係到退休金是吧?
那請問~若檢舉查明屬實
我這4年來被低報的勞保金額是不是會由公司補齊?
再來就是所得稅問題. 既然低報了我也沒繳過. 是否需要補繳
最後...我這麼做對自己的權益而言 是對的? (因為要離職了 . 算了 or 檢舉
lager.master wrote:
申請失業補助金的部分...(恕刪)
老實說,現在時機歹歹,隨時都有可能丟工作,因此難免對於下一步也要計算在內,不可輕忽大意,老闆...真不是蓋的.
我印象中,台灣北部的公司(特別是上市櫃公司)都會比較守勞基法,南部的公司就很愛瞎搞.
另外提供名詞解釋如下:
1.本薪:員工每月因工作獲得之基礎薪資。
2.津貼:涵蓋各項每月發給之與工作相關之各項定額經常性薪資,舉例如:伙食津貼、交通津貼等。
3.固定獎金:涵蓋各項保障性質之非經常性固定獎金,舉例如:保障年終獎金、保障三節獎金等。
4.變動獎金:涵蓋各項變動性之獎金,公司為激勵員工或獎勵性質提供之各項獎金,舉例如年終、分紅、變動性績效獎金等。
因此,您要先確認一下,在您薪資單上,關於本薪的加總金額為多少,勞工(保)局要看的就是這個部份,有些公司老闆很詐,會故意把本薪訂得偏低,然後用其它的名目來編列費用,達成公司承諾給你的薪資總額,如此你就抓不到公司的把柄.
此外,先給您個心理建設,在通往向勞工(保)局申訴的這條路,不會很好走,那些舔公家碗的肯定不會給你太好的臉色與態度,因此...必要時...遇到困阻時,也把你的申訴稿發一份給媒體(受理勞工單位所在地縣市,如為綠色執政,你就發給藍色媒體,如為藍色執政,你就發給綠色媒體),發給媒體的內容務必設法把內容跟當權政黨扯上關係,如此那些舔公家碗的就會很用心的幫你處理,即時回報了.
以下連結,給你作參考:
http://fclma.org/PrintPost.aspx?PostID=1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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