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以下(公司)未幫員工投保健保是否違法?

友人在5人以下(含老闆僅4人)的店面從事美容服務,她老闆未替員工投保健保是否違法?
因為老闆一點都不為自己的員工著想,沒有任何福利,辛苦一整年下來沒有年終,平時沒有休息時間,自己找空檔喝水還不提供水,請假扣2天薪水(1天當天另扣全勤),再請一天也是扣2天薪,連續扣…美容師覺得不被尊重及重視,超可惡 >.< 。友人有打算離開了,但這種不甘心的感受想要在這次一次解決,至少為接下來的人有健保最好有勞保,不想再有其它人受害…

請大大們以下面幾個情況回答一下,感謝。
1。美容店面可能未登記為公司或行號,即沒有統一編號,加上沒有健保。
2。老闆另有一家餐飲店,員工3人,可能有登記這家的統一編號,猜想美容店面的員工人數被外掛在餐飲店裡。會不會有機會找到他逃漏稅呢?

謝謝
2010-12-26 14:0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公司 員工

enden wrote:
友人在5人以下(含老...(恕刪)

五人以下的公司,勞保是真的可以不用投保,也不需要經過員工同意.這在勞保條例第六條有規定
至於健保,一般公司的受雇者是屬於健保法第八條所稱第一類被保險人,依照健保法第十四條規定,應以公司為投保單位加入健保,沒有人數限制
另外還有就業保險,依照就保法第五條規定,就算沒有加入勞保,還是一樣要加入就業保險,沒有人數限制
勞保條例第六條(強制保險之被保險人)
凡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歲以下之左列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
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
一 受僱於僱用勞工五人以上之公、民營工廠、礦場、鹽場、農場、牧場
、林場、茶場之產業勞工及交通、公用事業之員工。
二 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公司、行號之員工。
三 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之新聞、文化、公益及合作事業之員工。
四 依法不得參加公務人員保險或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之政府機關及公、
私立學校之員工。
五 受僱從事漁業生產之勞動者。
六 在政府登記有案之職業訓練機構接受訓練者。
七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
八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漁會之甲類會員。
前項規定,於經主管機關認定其工作性質及環境無礙身心健康之未滿十五
歲勞工亦適用之。
前二項所稱勞工,包括在職外國籍員工。
就業保險法第五條
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歲以下,受僱之本國籍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機
構為投保單位,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但下列人員不得參加本保險:
一 依法應參加公教人員保險或軍人保險者。
二 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者。
三 受僱於依法免辦登記且無核定課稅或依法免辦登記且無統一發票購票
證之雇主或機構者。
受僱於二個以上雇主者,得擇一參加本保險。


google很難嗎??
尊爵小黑 wrote:
五人以下的公司,勞保...(恕刪)



不不不
你誤會了意思吧
是五人以下的公司不必強制成立投保單位
可以依附在職業工會底下幫員工加保

雇主就算只有僱用一人
從就業到期日的頭一秒鐘起就必須幫勞工投保勞保
這個勞保局很早就出來解釋過了吧
chiang:啊勒,我又不是包青天,我怎麼幫你處理啦
謝謝大大們的解釋!
不過~如果沒登記為公司行號卻有雇員, 是不是就可以不必依法幫雇員投保健保了??

enden wrote:
謝謝大大們的解釋!不...(恕刪)


工會


美容跟裁縫、水電....計程車

絕大多數都是投保工會


除非是大型的連鎖才有可能是既有雇主投保


不然絕大多數都是投保工會
http://www.mol.gov.tw/service/19851/19856/19882/14648/
五人以下非強制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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