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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三本漫畫上銬,會不會有點超過阿!!!!!

看新聞上,那位可愛年輕的女孩被上手銬.感到很同情耶..

就只為了三本漫畫,結果不只上銬又上報.

這樣真的很傷尊嚴.....................
2010-12-07 13:2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漫畫

灣仔榔頭 wrote:
看新聞上,那位可愛年...(恕刪)


還好吧。不『守信』的代價就是這樣。
還希望很多年輕人在使用『信用』卡跟任何基於『信用』的借貸都能引以為戒。
居然忘了01要當流量大的營利網站,而不是專業網站,我還囉唆雞婆個雕~一起喊無腦萬萬歲就行了呀,多省事。

灣仔榔頭 wrote:
看新聞上,那位可愛年...(恕刪)


不同情+1
毫無責任感的人

灣仔榔頭 wrote:
看新聞上,那位可愛年...(恕刪)


不以善小而不為
勿以惡小而為之
不值得同情
我是覺得很扯~
漫畫書店以前都會收押金,但是現在為了大量吸收會員,改成不收押金,卻又因為這一點小小的事情把客戶告上法庭,我真的很想知道是那個店家。
法院也很扯,這案件基於微罪不罰的原則,在檢察官手上就應該擋下來了,三本出租的漫畫是值多少錢,這樣下來又要浪費社會多少資源?被告請律師費用呢?
銬的好
我相信之前漫畫店一定做過很多交涉
沒有開店的會這樣惡搞
既然會告,一定這客人太惡劣,書不還,錢不賠,搞不好根本屌兒啷噹以為沒事情
時下很多這種人,關一關剛好而已
不同情+1

顧且不論她是忘了還是弄丟了
一般就算不常整理書,也會偶爾抽幾本書去打發時間。
這一年多的時間絕對夠她發現有三本不是自己購買的書籍在家裡,而她居然什麼也沒做。
如果是弄丟的就該死了,這種事情不早點說清楚,想說擺爛看店家會不會放棄催討,本身就是一種不負責任的態度。

這位小姐一定常常跟朋友借東西借到忘記,需要別人親自殺上門催討。
某貓的生命三元素:書、咖啡、碳水化合物。
1點都不會誇張
因為已經確定是通緝犯了,寧可小心也不要大意
只希望不要再發生犯人刺死警察的案件了
這件事應該沒有誰對錯


警察來銬人時只知道是侵佔罪的通緝犯, 那知道是因為三本書啊!
台灣警察都這樣
看到飆車族或不好惹的
無視

對付小孩子或婦女
很喜歡大張旗鼓
宋太宗訓示公務員:「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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