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母於民國85年開始向嘉義縣水上鄉公所,申辦派下員證明(證明你是有繼承權的文件),屢遭鄉公所承辦人員黃茂榮百般刁難,並透過賴英柳(鄉公所主任秘書林春讚之妻)轉達,要送禮60萬元,才會核准。
我父母是從小在嘉義長大的鄉下人,認為司法是正義的,加上當時家裡環境不好,所以就只能按照正常的程序送件,但沒想到鄉公所承辦人黃茂榮,竟然偽造文書多件,偽造證明願(證明你是有繼承權的文件)、偽造異議書、偽造族譜、偽造族譜系統表。偽造族譜系統表-1.親生弟弟比親生哥哥的年紀大36歲,偽造賴建功為賴壽的弟弟,弟弟竟然年紀比哥哥大36歲。2.將沒有血緣關係並同輩分的賴漏蘇與賴振坤改為父子關係,然後又偽造賴振坤竟然在9歲時生子賴晉江,偽造這些人來成為可以搶奪我家族先留下來的土地繼承人。更誇張的是這些文件完全沒有正本,全都是影印本,沒有人有正本。更離譜的事這族譜竟出自於同一筆跡,竟然有人可以從日據時代明治5年前,活到現在還在記錄族譜。嘉義地方高等法院竟然還認定是真跡。
鄉公所承辦人以官官相護關係、親戚關係,除了偽造文書之外竟然還消滅公文及隱匿文件,如此重大罪行跟如此明顯的造假,嘉義地方法院仍可以閉著眼睛通過。
類似的案件在嘉義水上已經有多起了,相同的手法,原班人馬不變,劇情一樣,偽造文件侵占他人土地,騙取憨厚的鄉下人祖先留下的土地,什麼時候才有正義的伸張?
這14年來,我的母親為了祖先留下來的地,幾乎每個月多次揹著重達7~8公斤的文件,到內政部、行政院、監察院、司法院、總統府..等可以陳情的地方都去陳情,請政府幫我們監督地方法院,請他們張開眼看文件,不要閉著眼睛審核。
但是即便監察院已發文請地方法院重新審理此案,地方法院仍然不理會證據直接做出相同判決,由此可合理推測地方法院承審法官必與鄉公所承辦人有私下勾結之情況,否則如何敢在監察院已發文的狀況下仍可無視有利於我方之證據做出於理不合的判決?
(補證據1. 偽造族譜系統表,此文件完全沒有人有正本,全都是影印本)
(補證據2. 偽造異議書,水上鄉公所承辦人員偽造文件課長用印日期竟比收文日 期早一天,異議人賴桃用印,竟是批文後才蓋上,此文件同樣完全沒有人有正本,全都是影印本)
(補證據3. 偽造證明願派下證明,此文件也是完全沒有人有正本,全都是影印本)
(補證據4.嘉義縣水上鄉公所隱匿文件,並將文件銷毀)
(補監察院文件圖)
(補司法院文件圖)
(補法務部文件圖)
(補法務部政風處文件圖)
希望大家可以幫我,更希望有力人士的幫忙。
林娳嘉 lijialin0123@gmail.com
請各位幫忙轉貼聯署抗議,或者是跟我一起唾棄這樣的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