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涉嫌關說的案子大家應該都有聽說,關於「枉法裁判」的嫌疑,最後檢方認為
「合議庭對蕭賢綸案的判決,已經詳述形成無罪判決心證的理由,即使就證據證明力評價的結果,或有討論的空間,或認為有違背經驗法則或論理法則,但無法證明有枉法裁判情事,所以予以簽結」
也就是說,一個銅板擲下去,可能出現人頭或數字,如果擲出了烏龜或猴子,那當然沒道理,是作弊,但是今天出現的結果是人頭,所以有道理,不算作弊,哪怕人頭的機率只有1%而又連續扔出兩個人頭,仍然不算作弊。
乍聽之下有理。問題是,若審判長真的對受命法官說了那些關說的話,那麼審判長就不再有著如同旋轉著的銅板一樣「自由」的心證了。隱藏在審判長心中的銅板一定是雙面人頭的特製銅板,再怎麼擲,也只會出現人頭一種結果,讓原本只是1%的機率變成100%。請問:使用兩面都是人頭的銅板不算作弊嗎?如果是這樣,街頭巷尾販夫走卒們的聚賭,恐怕比我們的司法還公平得多,至少他們不會允許這種銅板存在。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