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說了 wrote:而且法院也認定的確實有隱報..卻無法可罰.......(恕刪) 我看見有人搶劫,不去報案請問有犯什麼法嗎???我是很認真的問(最近回文只要有加問號的,都會被批,所以我要聲明,我真的是很認真的問
愛上十個人 wrote:你是很認真的問但是你...(恕刪) 但是我看新聞,隱匿證據這條罪名並沒有成立啊而且那些隱匿證據的行為,全都是人本教育提出的我是看中國時報跟YAHOO新聞啦是不是在別的地方有提到其他的東西?還是有人去看過起訴書了?
anday2001 wrote:但是我看新聞,隱匿證...(恕刪) 廖國豪殺人 他老爸要出來道歉 因為這是道義責任自己養的要負責校長也是 雖然法律上沒罪 但是校長是主管 本當立即解決問題但是主管卻是隱匿事實照理講這應該是重大疏失可以解聘了!!!還能繼續當下去 真是官官相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