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認識的人,他的現金卡債務被銀行轉賣債權給
資產管理公司
錢都還沒還完
該公司就把他的債務又轉賣給另一家資產管理公司
可惡的是,這家資產管理公司告訴他:
你之前還的款項都不算
請問該怎麼辦?難道一定要上法院嗎?有沒有更好的辦法?還是聽說
因為現金卡是沒有擔保品的東西,所以欠它個三年到五年後,又是好漢一條了.......
盼望各位指點指教!
p.s;他的所有繳款單正本都有留著.
這是一個非常錯誤的觀念....
欠個三五年,欠錢的事實還是存在....
聯徵中心的紀錄,是等你把款項還清以後, 這個信用不良的紀錄還要再揭露~
至於揭露多久, 要看你的債務是什麼. 絕對不是欠錢不還, 擺爛個3~5年就可以
不用還錢, 甚至沒記錄這回事.
至於你朋友遇到的問題, 想請教幾點, 他原先的債權銀行是哪家?
如果他所遇到的情況真是如此, 大可找金管會或是銀行局申訴,
因為, 即便將債權轉讓了, 銀行也必須負責連帶責任.
P.S 小弟剛踏入金融業不久~如有說錯,懇請見諒
銀行是會把債權轉賣出去的哦。
帳款在六個月未回收之後(行話叫M6),
銀行就打成呆帳,既然在帳面上已轉呆,
代表銀行面已把收不回來的部份提撥損失,而後銀行就把這些債權以打折的方式賣出,
資產管理公司(行話說外催公司)能收多少回來,就各憑本事,
基本上只要收超過當初買進的價格,超過的部份都是淨收入。
而版主的朋友既然已經被轉外催,
表示已經有好一段時間沒繳款,(不過現在有些銀行不一定M6才轉外催,考慮到人事成本,有的銀行可能在M2就委外)
在我之前的銀行,轉外催一定都是已經宣告信用破產了啦。
所以你的朋友就算再不還……只要日後有本事買車、買房子全都付現金,
然後薪資戶頭不會被催收查到(因為可以申請扣薪,但是有可能別的銀行已經先做了),
基本上只是電話會接的很煩而已。
而一般人有個觀念是說外催公司都是些兇神惡煞,動不動就斷手斷腳的,
其實不然,有許多資產管理公司確實是合法在經營的,
不管他們在電話裏講得多狠,說真的,不可能來動你的啦。
除非是欠地下錢莊,或者是私人借貸關係,
那才有可能轉到大家口中所謂的討債公司。
而那種公司就完全不會理會什麼法律程序,反正就是硬來就是了。
而版主提到「之前還的都不算」這句話是我最存疑的,
不太可能有這種道理,你再問問你朋友,
根據我的經驗,欠錢的人永遠不會說真話(很抱歉,這句話很傷人,但是我看過太多負面的人生,所以才會有這種想法)
我看過太多父母親願意出錢幫孩子還債,但是他問小孩子欠多少,
身為債務人的孩子一定都不敢說真話。(因為有時我們會協助父母親,從聯徵調資料出來看,
通常小孩子告訴父母說欠30萬,調出來的資料往往是60萬)
我也遇過更多父母親會說:「我們沒生過那孩子」不然就是「他死了」之類的。
最後,還是老話一句,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不要老是怪銀行如何如何的,先想想自己為什麼要跟銀行借錢去做那些無謂的消費再說吧。
In 15 minutes everybody will be famous.──by Andy Warh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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